《交談、討論、辯論、批判》(七)

[共同的語言]
辯論的另一個致命傷就是定義不清楚,
概念也不清楚,雙方沒有了共同的語言,
於是雙方自說自話,講人自講。
Words,  words,  mere  words,
no  matter  from  the  heart.
( William Shakespeare )
在辯論的時候,
我們往往會發現雙方對同一詞彙會有不同的定義,
對同一事物使用不同的詞彙,
或者對同一概念會有不同的理解。
如果辯論要有實質的收穫,
那麼雙方使用共同的詞彙和概念,
就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
探究共同的詞彙和概念,就是「根源思考法」,
從根源開始去辯論問題。
The  definition  of  terms  is  the  beginning  of  wisdom.
( Socrates )
所以我們會問:
「禮貌」是甚麼?「禮貌」的根源是甚麼?
可惜香港大部份未接受過批判思維訓練的人都會認為,
「提出從根源開始辯論問題」即使不是吹毛求疵,
也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
舉例言之,
如果辯論中出現「締造社區和諧」這個說法,
那麼我們就需要問:甚麼是「社區和諧」?
然後再問:如何可以「締造社區和諧」?
更加不妨問一問自己:
清朝末年的孫中山是否一個破壞「社區和諧」的人?
再舉例言之,
如果辯論中出現「維持社會治安」這個說法,
那麼我們就需要問:
雙方對「社會」的定義是甚麼?
「社會」是否只得一個定義?
甚麼是「社會治安」?「社會不安」有多少類?
「社會治安」應該如何維持?
不同的「社會」會用甚麼方法「維持社會治安」?
其實這些都是牽涉甚廣甚深的大課題,
絕對不是一般中學生能夠應付的!
然而這個世界永遠有好大喜功的老師,
喜歡培育學生「中層次的思考能力」,
不介意學生的腦裡可能出現「思癌」和「語癌」。
其實這些都是牽涉甚廣甚深的大課題,
絕對不是一般中學生能夠應付的!
然而這個世界永遠有好大喜功的老師,
喜歡培育學生「中層次的思考能力」,
不介意學生的腦裡可能出現「思癌」和「語癌」。
如果筆者是評判,一定會要求雙方先弄清楚這些辭彙,
才繼續進行比賽。
如果香港的「教學界」說他們喜歡和重視「理性的討論」,
但對於「釐清問題中個別詞彙的概念和意思,
然後訂下共同的詞彙」覺得很不耐煩,
或者堅持「辯題」不准辯,
那麼我們可以肯定「教學界」根本就不喜歡「理性的討論」!
對他們來說,「理性的討論」只不過是一個口號。
站在「寬容」的角度來看,這是值得原諒的,
因為「擁抱虛偽」一向是普港價值,
也成為了「教學界」及「宗教界」中大部份成員的意識形態。
長江不擇小流,有容乃大,對!
小流中竟然有一條污水渠,
長江本著有容乃大的精神,包容了污水渠,也對!
Hell  is  Truth  Seen  Too  Late.
( Thomas Hobbes )
如果雙方的詞彙及概念混淆不清,
我們未必知道雙方究竟在辯論一些甚麼?
因為有可能他們自己,台下的聽眾,
甚至「有銜頭但無實力」的評判也不清楚。
往往在追問之下,他們可能會老羞成怒,拒絕回答。
有些評判甚至會說閣下是在「雞蛋裡挑骨頭」,
所以這就是為甚麼辯論一定要有「真才實學」的評判,
亦應該有層次較高的旁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