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親相繼逝世》(一)

資料來源:
呂家恂《八字發微》第一部 (韜略)  p.148
陽男,1946 丙戌年十月十五日丑時。
時日月年
己丙戊丙
丑戌戌戌
作者所提供的資料如下:
1981 辛酉,三十六歲,父親病故。
1982 壬戌,三十七歲,母親猝亡。
作者之評斷如下:
「此造初看,從兒無疑。然生於立冬當日四時前,
水木進氣,又年干透出丙火比肩幫身,故不能從也。
歲運最忌土金,水亦不宜。」
[丑時兩個盤]
丑時只有兩個命盤,天盤和人盤,因為地盤和人盤同盤。
先看天盤,
命造在三十六歲及三十七歲時,置身辛丑大限,
大限父母宮武曲天相火星在寅宮,
天相兩重「財蔭夾印」(原局天同化祿及大限巨門化祿),
宮氣「臨官」,
但火星被大限擎羊及原局之擎羊沖起,
所以「火曲羊武」成格 (大限文曲在寅宮),
不但在大限父母宮,亦在原局的財帛宮 (父母的疾厄宮)。
丑時天盤
再看人盤,
命造在三十六歲及三十七歲時,置身辛卯大限,
大限父母宮紫微天相陀羅鈴星在辰宮,
天相「財權蔭相夾」,宮氣「墓」,
1.「鈴昌陀武」成格 (大限文昌在子宮),
不但在大限父母宮,亦在原局的財帛宮 (父母的疾厄宮)。
2.  陀羅鈴星雖然被大限陀羅沖起,
但陀羅鈴星互相抵消了部份的凶焰。
丑時人盤
丑時這兩個盤,「天盤」和「地、人盤」,
在大限之中,大限父母宮和原局財帛宮都有惡格出現,
而辛酉及壬戌流年,當然沖起這些惡格,
但誰能判斷父母之死劫出現在大限之中,
就等待流年來引爆?
是否可以將責任全部放在大限及流年之上?
還是只能夠說此限父母有災厄,
而這兩個流年又比較凶險?
我們當然可以單憑大限和流年的星象
來確立紫微斗數的推論。
但切記術數研究人員要注意的守則,
就是不要在一個例子之中用一種邏輯推理,
在另一個例子之中又用另一種邏輯推理,
而這兩種推理的方法是互相矛盾的。
筆者的信仰是「對自己的誠實就是對學術的尊重」,
我絕對不會容許自己的左手打自己的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