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的地方》(七)

[百花齊放、多采多姿]
修行的地方,本應只和心靈有關,
但事實上一去到人的手裡,
修行的地方就物盡其用,往往變得多采多姿!
由於修行的地方也是一個交際場所,
按時前往修行地方聚會的人,不一定單純是為了修行,
可以各懷善胎!
政治和宗教有不少地方很相似,例如:
1.  愛國不等於愛黨,愛神亦不等於愛教會。
所以有些信徒可以沒有教會內的弟兄姊妹,
但心裡不能夠沒有神。
2.  不少愛黨的人其實未必愛國。
同樣,不少愛教會的人其實未必愛神,
就好像愛面子的人其實未必愛真理一樣!
3.  不少黨員可以口裡有國,心裡沒有國,
只想一家人全部移民外國。
有些信徒可以口裡有神,心裡沒有神,
但不能沒有教會內的弟兄姊妹!
所以不少政客競選時喜歡故意說出自己是教徒,
由於祈禱之後得到神的同意才去參選,
所以神會站在自己那一邊保護和帶領,
而且又有牧師或者神父鼎力支持,
意圖「號召/欺騙」同道中人埋堆,同心同德,
沾沾自喜地以為是風騷露神,
點知一旦去到教堂的地底或者檯底,
就自動自覺地走入了露鬼範圍,
並且 Tiu 聲四起,完全忘記了 MTR 的兩個警告。
所以一旦修行的地方兼容並蓄,
教徒的心亦兼容並蓄。
尤其是在香港這種寸金尺土的環境,
修行地方的用途往往會變得多元化,
所以修行地方有時也是
☆  教徒互相監視的地方。
  主持人的住宅。
  旅遊勝地。
  訓練義工的地方。
  年青人找適合對象的地方。
不少年青人認為在教會內找對象,
可以增加對象的「純樸或然率」或者「易控制或然率」,
甚至可以靠弟兄姊妹幫助監管,降低離婚的機會。
真修行者固然可以大隱隱於市,不需要前往終南山,
因為活死人墓就在他們的心中;
偽修行者亦可以向人自誇自己也是大隱隱於市,
吃喝玩樂,嫖賭飲蕩吹,絲毫不會影響到他們的修行,
旁觀者還未能夠放下之前,他們的心中一早已經放下。
  政客拉選票或者滲透的地方。
If  a  politician  found  he  had  cannibals
among  his  constituents,
he  would  promise  them  missionaries  for  dinner.
( H. L. Mencken )
話雖如此,但有一些和尚、道士、神父及牧師,
當知道閣下是政棍或灰社會會員之後,
心存僥倖,想佔便宜或者想變身成擇木而棲的良禽,
不但完全不必驅魔,更會立即著魔,
要求你踴躍參加修行地方裡的分組活動。
他們不會介意你根本就相信「從來都沒有救世主」,
他們喜歡自己具備被政權利用的價值,
宗教算得上是甚麼?諂媚權力最實際!
這世界的確有比黑更黑的灰!
  提供一個結交權勢的地方。
  一個做生意的地方。
所以教會內會碰到不少醫生、律師、商人介紹自己,
他們去教會都會帶備名片派發,希望拉到優質客。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路加福音 16:13》
所以不少事奉兩個主的教徒會告訴我們,
瑪門是神的賞賜,所以他們既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I  distrust  those  people  who  know  so  well
what  God  wants  them  to  do  because  I  notice
it  always  coincides  with  their  own  desires.
( Susan B. Anthony, 1896 )
真和誠是很多人口裡讚譽,心裡鄙視或恐懼的宗教精神,
所以很多人都不清楚,不願意清楚,或者不願意告訴你:
「他和神之間是一種怎麼樣的關係!」
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何需看得這樣清楚?
既然虛偽是雅俗共賞的普世價值,人怎可能不有半點假?
即使是行走在心靈的道路上又如何?
為何不可以手擁抱神,右腳和魔鬼跳舞?
為何不可以假完再懺悔,懺悔完再假過

人畢竟是軟弱的嗎!
不是說可以要求教徒們原諒我們七十個七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