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婚姻》(六)

[父母]
The  breaking  of  a  wave  cannot  explain  the  whole  sea.
( Vladimir Nabokov, The Real Life of Sebastian Knight )
千萬不要說「天下無不是之父母」,我們最多只能夠說:
雖然在大部份的情況之下,
世界上最愛你、最疼惜的人,應該是你的父母。
但這種情況的出現率可能只得百分之七十,
因為有些父母根本不懂得怎樣去愛,
因為有些父母和子女前生本來就是仇人,今生是來報仇。

現代家庭中已經很少有父母對子女有人格方面的期望。
往往只有健康方面的期望、學業方面的期望、
職業方面的期望、賺錢方面的期望、婚姻方面的期望,
偏偏就是沒有對子女在人格方面的期望

如果子女性格正直,
但並非社會上認為有出息、會成功的人,
父母對他們的愛會否打一個折扣?
也許我們應該撫心自問:父母對子女的愛,
當中包含了多少對自己面子和社會地位的愛?
Parents  forgive  their  children  least  readily  for
the  faults  they  themselves  instilled  in  them.
( Marie von Ebner-Eschenbach )
有些父母認為子女是自己的下屬,
有些父母認為子女是自己私有財產,
有些父母認為子女只不過是自己生命的延續,
有些父母認為子女是自己意志、期望和夢想的延伸,
是自己的附屬品。
有多少父母會明白父母和子女只是一種緣份,
子女只是暫時需要自己照顧的獨立個體,
自己只能夠盡人事,
因為子女有自己獨立的抉擇和生命?
有幸誕生於疼惜你的家庭的人必須明白,
雖然父母在協助你們成長的路途上,可能犯過不少錯誤,
但大部份父母都盡了他們的能力,
而在他們的人生道路上,因為你們作出了不少的犧牲。
所有歌頌父母恩的文章和音樂,
都只是寫給這類父母的,並非所有父母都能夠對號入座。
然而這個愛,當然是父母心目中的愛,
限於他們的性格和智慧水平,未必一定是對你最適合的。
如果一個社會有勇氣去定義基本的「愛」,
及定義因人而異的「愛」,
明白甚麼是大同,甚麼是小異,
那麼我們可以說:
任何有意義的家庭生活,一定是靠愛來維繫,不是靠法律,
也不是靠任何外人的說三道四。
其實沒有愛心的父母,
何必要強迫他們去組織不開心的家庭?
如果社會制度完善,沒有愛而又生下子女的人,
就需要付款給那些願意照顧兒童的「大家庭」,
讓別人代替他們照顧子女。
隨著時代和文化的變遷,婚姻文化亦在慢慢轉變,
傳統的次序一向是結婚、度蜜月、生兒育女,
但時下會有人反傳統,先生兒育女,然後度蜜月,
雙方都覺得彼此還算合得來,才去註冊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