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平的思維。論斷。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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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還沒有建設「批判平台」的社會,
人聲鼎沸,真理和歪理夾雜,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The  truth  is  rarely  pure  and  never  simple.
( Oscar Wilde )
有勵志者教導我們:
不要說任何人的壞話,而且要常常原諒人。
任何人,理論上當然包括了所有從事公職的人。
但原因是甚麼?壞話的定義又是甚麼?
是為了保護平庸或者愚蠢的人脆弱的自尊嗎?
是由於害怕佛教所說的因果報應嗎?
是由於聖經說「不可論斷人」嗎?
是由於「避免被人論斷」嗎?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馬太福音7:1-2》
不說別人壞話的動機是由於有自知之明嗎?
是由於善惡不分,是非不分嗎?
是由於明哲保身,保持必要的沉默嗎?
是由於需要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嗎?
參考:《必要的沉默》 《良好的人際關係》
是由於信奉包容的無疆「大愛」,一方面既愛自己,
另一方面則連毛澤東和希特勒都可以原諒嗎?
Holding  a  grudge  will  hurt  no  one  but  you.
Forgive  others  for  your  own  peace  of  mind,
including  Adolf  Hitler,  of  course.
事由人做,凡論斷事,一定牽涉到論斷人!
所以如果要避免論斷人,就要避免論斷事,
千萬不要解釋說自己是「對事不對人」:
因為事情失敗的惡果必須有人負上責任。
If  you  want  to  make  someone  hate  you,
explain  to  them,  logically  and  politely,
why  they  are  wrong.
( J. Baylock )
高山低谷,沿途風光明媚。
據說無論是回歸心靈的修行者,無論是貪官污吏,
無論是為虎作倀的奴才,抑或是一眾鹹濕佬,
他們最喜歡的座右銘,竟然都是這一句:
If  the  path  be  beautiful,
let  us  not  ask  where  it  leads.
( Anatole France )
南宋胡安國對論斷事的看法是這樣的:
「事之大者,無不起於細微。
    今以小事為不必言,至於大事又不敢言,
    是無時可言也。」
It  is  the  mark  of  great  people
to  treat  trifles  as  trifles  and
important  matters  as  important.
( Doris Lessing )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
    『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
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福音 7:3-5》《路加福音 6:41-42》
換言之,就是要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
然後採用「不需要論斷的方法」,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然而甚麼是「不需要論斷的方法」呢?
可否眼中的樑木和眼中的刺互相原諒,和平共存呢?
這就牽涉到民智平庸的社會裡一種「扯平」的思維。
西方社會的智者當然不會被聖經金句所愚弄:
There  is  no  sin  except  stupidity.
( Oscar Wilde )
The  supreme  vice  is  shallowness.
( Oscar Wilde )
參考:《外圓內方》
民智平庸的社會,往往會奉行一種「扯平」的思維,
美其名曰原諒、曰包容、曰寬厚。
所謂「扯平」的思維,或者「扯平」的辯論法,
就是用一件自己或別人做對了的事,
來「扯平」一件自己或別人做錯了的事;
或者用一件別人做錯了的事來「扯平」一件自己做錯了的事
當「天下烏鴉一樣黑」的時候,
總會有愚蠢的烏鴉認為只要指出別人是烏鴉,
就可以「扯平」自己也是心黑烏鴉的事實。
俗語說「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不仁,我不義」,
或者聖經所說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冤冤相報,
就是這種「疑似公道」的心態。
在情緒和心理方面,「扯平」的思維也許有安撫的價值,
但在說理方面就不堪一擊。
筆者嘗試從日常生活習慣中預測具有「扯平」思維的人,
發現他們往往會在買了一件昂貴的東西之後,
立即買幾件極度廉價的東西,認為可以「扯平」!
酸葡萄的想法也許都是一種個人的「扯平」思維,
但只牽涉到個人的能力問題,和道德無關,
但上述的「扯平」思維卻牽涉到社會道德和法律,
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及和諧。
It  is  possible  for  one  never  to  transgress
a  single  law  and  still  be  a  bastard.
( Hermann Hesse )
這裡就牽涉到文學上如何解釋「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收之桑榆能夠抵消失之東隅嗎?
這裡亦牽涉到歷史上「功過判斷」的哲學課題,
功過是否能夠相抵?如何判斷?
他救過一百個人,那麼他是否可以殺一百個人?
他救過一百個女人,那麼他是否可以強姦一個女人?
他在某一件上曾經為民請命,
那麼他是否可以在另一件事之上出賣市民?
他是由小圈子的投票選出來,
那麼他是否可以以小圈子的利益為重,以市民的利益為輕?
「扯平」的思維,更可以有這樣高超的應用:
美國政府和美國軍火商在全球製造這麼多戰爭,
又和其他國家合作,殺死這麼多人,不但製造了很多難民,
而且又在死者的親朋好友、難民及旁觀者之中,
製造了許多矢志不移的恐怖份子,
然後多個政府一同站在道德高地去譴責恐怖份子,
然後合作對付恐怖份子,美其名曰「自衛」,
非常合乎邏輯應用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扯平思維。
除此之外,美國又讓愚昧的國家去接收大批難民,
在公開說話時會用「我們」來製造同仇敵愾的感受,
表面上的確是一種「扯平」的好方法,
正如粵語說「黑狗得食,白狗當災」,
只不過得者和失者並非同一國家而已。
I  foresee  that  man  will  resign  himself
each  day  to  new  abominations,  and  soon
that  only  bandits  and  soldiers  will  be  left.
( Jorge Luis Borges )
To  be  content  with  little  is  hard;
to  be  content  with  much,  impossible.
( Marie von Ebner-Eschenbach )
Poverty  of  goods  is  easily  cured;
poverty  of  soul,  impossible.
( Michel de Montaigne )
Ambition  is  not  a  vice  of  little  people.
( Michel de Montaigne )
一旦「扯平」的思維大行其道,
我們就能夠認為共產黨掌權後殺了許多人非常合理,
因為美國在別人的國家製造戰亂,殺的是其他國家的人,
而共產黨殺的是自己中國人,用極權對付的是自己中國人,
就好像黑社會執行家法一樣,亦是非常合理。
擁有「扯平」思維,自以為是知識份子,自以為懂得思考,
其實只不過是只有半桶水思考能力的偽知識份子,
他們會考慮容忍共產黨對自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
誤認為「經濟發展必然會讓中國走上人民作主的道路」,
孰知共產黨利用完偽知識份子之後,隨時可以殺雞取卵,
不會考慮會否「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以後要靠西方國家替自己訓練大批中層管理人才。
偽知識份子又不明白共產黨最偉大的貢獻,
就是完全放棄良知,擁抱虛偽,和愛國黑社會同心協力,
將貪污合法化,加速貧富懸殊,持續分裂社會。
Privilege  is  the  greatest  enemy  of  right.
( Marie von Ebner-Eschenba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