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玩樂的條件》(一)

喜歡「吃喝玩樂」而不去研究它的條件和學問的人,
就是愚蠢。
關於「吃喝玩樂」我們的認知如下:
☆   吃喝玩樂必須對自己誠實
消費不一定會帶來享受,
因為消費可以是由於心情惡劣,需要發洩。
這就是為何「吃喝玩樂」需要「誠」honesty
不應該作為一種壓抑或逃避內心困擾的方法。
否則「吃喝玩樂」怎可能「爽」?
如果能夠對自己誠實,
吃喝玩樂時才能夠有 Eureka 的感覺,
你可以對自己說  That’s  it. That’s  me!
從「誠」的角度來看, 「臭皮囊」也許是地球上
最高級、最能體現感官享受及娛樂的媒介。
禽獸如何可以和人類相比?簡直望塵莫及。
吃喝玩樂,當然可以是生命的意義!
☆  吃喝玩樂必須注意提供吃喝玩樂的一方是否誠實
吃和喝的東西要乾淨,不能夠污染或有毒。
玩樂的東西要安全,
例如吊車、汽球、機動遊戲……等等。
如果玩樂的東西包括娼妓 (男或女),
要懂得驗明對方是否有性病。
但別忘記,冒險、放縱、飲酒和吸食軟性毒品,
也屬於灰色地帶的「玩樂」!
而為了暴利,不少人會從事這門生意。
這個世界有樂而忘返和樂極生悲這兩回事。
玩樂的地方也要乾淨,而且人人都守秩序。
這裡就立即牽涉到「世道人心」的課題。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