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平的思維。論斷。歷史》

14%e3%80%8a%e4%bf%a1%e5%bf%b5%e3%80%8b%e4%b8%89
在一個還沒有建設「批判平台」的社會,
人聲鼎沸,真理和歪理夾雜,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The  truth  is  rarely  pure  and  never  simple.
( Oscar Wilde )
有勵志者教導我們:
不要說任何人的壞話,而且要常常原諒人。
任何人,理論上當然包括了所有從事公職的人。
但原因是甚麼?壞話的定義又是甚麼?
是為了保護平庸或者愚蠢的人脆弱的自尊嗎?
是由於害怕佛教所說的因果報應嗎?
是由於聖經說「不可論斷人」嗎?
是由於「避免被人論斷」嗎?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馬太福音7:1-2》
不說別人壞話的動機是由於有自知之明嗎?
是由於善惡不分,是非不分嗎?
是由於明哲保身,保持必要的沉默嗎?
是由於需要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嗎?
參考:《必要的沉默》 《良好的人際關係》
是由於信奉包容的無疆「大愛」,一方面既愛自己,
另一方面則連毛澤東和希特勒都可以原諒嗎?
Holding  a  grudge  will  hurt  no  one  but  you.
Forgive  others  for  your  own  peace  of  mind,
including  Adolf  Hitler,  of  course.
事由人做,凡論斷事,一定牽涉到論斷人!
所以如果要避免論斷人,就要避免論斷事,
千萬不要解釋說自己是「對事不對人」:
因為事情失敗的惡果必須有人負上責任。
If  you  want  to  make  someone  hate  you,
explain  to  them,  logically  and  politely,
why  they  are  wrong.
( J. Baylock )
高山低谷,沿途風光明媚。
據說無論是回歸心靈的修行者,無論是貪官污吏,
無論是為虎作倀的奴才,抑或是一眾鹹濕佬,
他們最喜歡的座右銘,竟然都是這一句:
If  the  path  be  beautiful,
let  us  not  ask  where  it  leads.
( Anatole France )
南宋胡安國對論斷事的看法是這樣的:
「事之大者,無不起於細微。
    今以小事為不必言,至於大事又不敢言,
    是無時可言也。」
It  is  the  mark  of  great  people
to  treat  trifles  as  trifles  and
important  matters  as  important.
( Doris Lessing )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
    『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
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福音 7:3-5》《路加福音 6:41-42》
換言之,就是要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
然後採用「不需要論斷的方法」,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然而甚麼是「不需要論斷的方法」呢?
可否眼中的樑木和眼中的刺互相原諒,和平共存呢?
這就牽涉到民智平庸的社會裡一種「扯平」的思維。
西方社會的智者當然不會被聖經金句所愚弄:
There  is  no  sin  except  stupidity.
( Oscar Wilde )
The  supreme  vice  is  shallowness.
( Oscar Wilde )
參考:《外圓內方》
民智平庸的社會,往往會奉行一種「扯平」的思維,
美其名曰原諒、曰包容、曰寬厚。
所謂「扯平」的思維,或者「扯平」的辯論法,
就是用一件自己或別人做對了的事,
來「扯平」一件自己或別人做錯了的事;
或者用一件別人做錯了的事來「扯平」一件自己做錯了的事
當「天下烏鴉一樣黑」的時候,
總會有愚蠢的烏鴉認為只要指出別人是烏鴉,
就可以「扯平」自己也是心黑烏鴉的事實。
俗語說「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不仁,我不義」,
或者聖經所說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冤冤相報,
就是這種「疑似公道」的心態。
在情緒和心理方面,「扯平」的思維也許有安撫的價值,
但在說理方面就不堪一擊。
筆者嘗試從日常生活習慣中預測具有「扯平」思維的人,
發現他們往往會在買了一件昂貴的東西之後,
立即買幾件極度廉價的東西,認為可以「扯平」!
酸葡萄的想法也許都是一種個人的「扯平」思維,
但只牽涉到個人的能力問題,和道德無關,
但上述的「扯平」思維卻牽涉到社會道德和法律,
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及和諧。
It  is  possible  for  one  never  to  transgress
a  single  law  and  still  be  a  bastard.
( Hermann Hesse )
這裡就牽涉到文學上如何解釋「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收之桑榆能夠抵消失之東隅嗎?
這裡亦牽涉到歷史上「功過判斷」的哲學課題,
功過是否能夠相抵?如何判斷?
他救過一百個人,那麼他是否可以殺一百個人?
他救過一百個女人,那麼他是否可以強姦一個女人?
他在某一件上曾經為民請命,
那麼他是否可以在另一件事之上出賣市民?
他是由小圈子的投票選出來,
那麼他是否可以以小圈子的利益為重,以市民的利益為輕?
「扯平」的思維,更可以有這樣高超的應用:
美國政府和美國軍火商在全球製造這麼多戰爭,
又和其他國家合作,殺死這麼多人,不但製造了很多難民,
而且又在死者的親朋好友、難民及旁觀者之中,
製造了許多矢志不移的恐怖份子,
然後多個政府一同站在道德高地去譴責恐怖份子,
然後合作對付恐怖份子,美其名曰「自衛」,
非常合乎邏輯應用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扯平思維。
除此之外,美國又讓愚昧的國家去接收大批難民,
在公開說話時會用「我們」來製造同仇敵愾的感受,
表面上的確是一種「扯平」的好方法,
正如粵語說「黑狗得食,白狗當災」,
只不過得者和失者並非同一國家而已。
I  foresee  that  man  will  resign  himself
each  day  to  new  abominations,  and  soon
that  only  bandits  and  soldiers  will  be  left.
( Jorge Luis Borges )
To  be  content  with  little  is  hard;
to  be  content  with  much,  impossible.
( Marie von Ebner-Eschenbach )
Poverty  of  goods  is  easily  cured;
poverty  of  soul,  impossible.
( Michel de Montaigne )
Ambition  is  not  a  vice  of  little  people.
( Michel de Montaigne )
一旦「扯平」的思維大行其道,
我們就能夠認為共產黨掌權後殺了許多人非常合理,
因為美國在別人的國家製造戰亂,殺的是其他國家的人,
而共產黨殺的是自己中國人,用極權對付的是自己中國人,
就好像黑社會執行家法一樣,亦是非常合理。
擁有「扯平」思維,自以為是知識份子,自以為懂得思考,
其實只不過是只有半桶水思考能力的偽知識份子,
他們會考慮容忍共產黨對自己「長期打算,充分利用」,
誤認為「經濟發展必然會讓中國走上人民作主的道路」,
孰知共產黨利用完偽知識份子之後,隨時可以殺雞取卵,
不會考慮會否「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以後要靠西方國家替自己訓練大批中層管理人才。
偽知識份子又不明白共產黨最偉大的貢獻,
就是完全放棄良知,擁抱虛偽,和愛國黑社會同心協力,
將貪污合法化,加速貧富懸殊,持續分裂社會。
Privilege  is  the  greatest  enemy  of  right.
( Marie von Ebner-Eschenbach )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十四)

[性的目的是生殖]
舊約聖經對「性」的看法,主要是放在「繁殖後代」之上。
而男人的生殖器官只不過是一件「衍生工具」,
所以自慰、體外射精,罪該至死。
現代人用避孕藥、避孕套及子宮環,亦同樣罪該至死。
「性的目的是生殖」這個價值觀衍生出六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1.  教徒是否可以虛偽?
2.  教徒是否可以欺騙神?
3.  虛偽或者欺騙神的信徒是否應該逐出教會?
4.  我們是否應該讓宗教的價值觀念強加於非信徒身上?
5.  教徒的子女夭折是否因為神眼中看為惡?
6.  教徒是否應該重視長子和不重視女兒?
創世記三十八章紀錄了一個「猶大與他瑪的故事
The  Story  of  Judah  and  Tamar
除了說明神如何對付出賣約瑟的猶大之外,
亦表明了「性的目的是生殖」這個價值觀。
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
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
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
就娶他為妻,與他同房,
他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
他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
他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
他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
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
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
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
免得給他哥哥留後。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
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
等我兒子示拉長大。
他瑪就回去,住在他父親家裡。
過了許久,書亞的女兒猶大的妻子死了。
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
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
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
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他為妻,
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
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因為他蒙著臉。
猶大就轉到他那裡去,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
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
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
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
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 [pledge] 嗎?
他說:我給你什麼當頭呢?
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
猶大就給了他,與他同寢,他就從猶大懷了孕。
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
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他,
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
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
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他,
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
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他。
任憑他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
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
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
猶大說:拉出他來,把他燒了!
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他公公,
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
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
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
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
他瑪將要生產,不料他腹裡是一對雙生。
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
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
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
收生婆說:你為什麼搶著來呢?
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
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創世記 38:1-30》
參考:
郭秀娟《她比我更有義──以文學法解讀創世記三十八章》
http://galilee.campus.org.tw/She%20is%20more%20righteous.html
「猶大與他瑪的故事」告訴我們:
除了亂倫根本不是問題之外,
如果我們問一位道貌岸然的基督徒是否需要召妓,
如果他不想的話,
而他又明白手淫會遺精在地而不在陰道之內,罪該至死,
那麼他的回答應該是:「我沒有生殖的需要」。
至於為甚麼一個沒有生殖需要的人會有性需要,
這是天主教徒和基督徒需要解決的問題。
Jewish  sexual  morality  is  the  morality  of  herdsmen
anxious  to  increase  the  number  of  their  flocks  and
children.  Its  chief  and  overriding  aim  is  reproduction.
Therefore,  although  a  man  can  easily  divorce  his  wife,
or  take  concubines,  to  ensure  that  he  has  offspring,
he  must  not  do  anything  that  misdirects  his  seed
from  reproductive  uses.  Oral  sex,  homosexuality,
and  masturbation  were  thus  rendered  abominations.
Onan,  remember,  was  struck  dead  by  God  for  not
placing  his  seed  in  his  dead  brother’s  wife’s  womb.
( A. C. Grayling, The Reason of Things, p. 49 )
很多人都討厭空談理論,重視行動。
聖經一向要求某些神揀選了的人生養眾多,遍佈大地,
這些人一旦蒙神祝福,當然需要「做」得多,
以增加了下一代的出生率,
他們的後代自然會遺傳有鹹濕的基因,
所以基督徒是否鹹濕和道德無關,而且從來都不是問題的關鍵。
況且我們不會忘記聖經中智慧勝過萬人的所羅門王,
有妃七百、有嬪三百。
In  Blibical  times,  a  man  could  have  as  many
wives  as  he  could  afford.  Just  like  today.
( Abigail Van Buren )
Solomon,  who  was  one  of  the  Deity’s  favorites,
had  a  copulation  cabinet  composed  of  seven
hundred  wives  and  three  hundred  concubines.
To  save  his  life  he  could  not  have  kept  two  of
these  young  creatures  satisfactorily  refreshed,
even  if  he  had  fifteen  experts  to  help  him.
Necessarily  almost  the  entire  thousand  had  to
go  hungry  for  years  and  years  on  a  stretch.
Conceive  of  a  man  hardhearted  enough  to  look
daily  upon  all  that  suffering  and  not  be  moved
to  mitigate  it.
( Mark Twain )
網絡上有一首警世詩,和「做」的哲學有關,
是行動派的座右銘:

做男人就係要做!要做時馬上做!
不會做?學做!學會做,快做!
做錯了?更正做!做不妥?練習做!做不好?改良做!
貧窮當然要做,富有也要做。
不要因困難而不做,不要因怕羞而不做。
由困難做到容易,由快樂做到辛苦,再由辛苦做到快樂。
從頭做到尾,由前做到後。從小做到大,再從大做到小。
從年輕做到年老。越做越起勁,越做越進步。
直到一天不能做,功德完滿不用做。
照人類卑微的智慧去推測,
歷史上出現「以生殖為目的的性行為」有幾個可能:
1.  平均死亡年齡比較早。
2.  社會或部落的死亡率高。
3.  社會或部落的生殖能力弱。
如果生殖能力弱,即使「做得勤奮」也沒有用。
從聖經中《創世記》第五章的數據來看,
亞當的後代最年輕的也要到六十五歲才有兒子,
而挪亞在五百歲之後還有生殖能力。
生殖能力和年齡的關係,在聖經中一向是一個謎!
做得多,生養眾多,有信心神會照顧自己的子孫,
當然是「開心快樂人」。
所以不少虔誠的教徒性交時不會採取任何避孕措施,
而且男方在射精或女方達到高潮的一剎那,
一定會稱呼神的名字:
God,  Oh  my  God,  Bless  the  Lord.
如果教徒根本不想生養眾多,
或者不能夠肯定神會否讓自己百子千孫,
那麼要做一個虔誠的教徒,只能夠告訴自己少做為上策,
一旦要做時亦必須欺騙自己:用避孕套亦算是體內射精。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十三)

[撒拉風華絕代,對男性的吸引力不因年齡而減退]
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生兒子以撒時,
亞伯拉罕已經一百歲,而撒拉已經九十歲。
撒拉最後活到一百二十七歲。(創世記 23:1)
撒拉死後,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士拉,
再生下六名兒子。(創世記 25:1-2)
亞伯拉罕最後活到一百七十五歲。

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
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
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
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
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他原是別人的妻子。
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
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
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他是我的妹子嗎?
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
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
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他。
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
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
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
他們都甚懼怕。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
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了你,
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
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什麼才作這事呢?
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
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況且他也實在是我的妹子;
他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他說:
我們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
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
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亞比米勒又說:看哪,
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
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
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 [原文作眼] 的,
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
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
並他的眾女僕,他們便能生育。
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
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創世記二十章》
再讀下去,我們就會發現《創世記二十一章》,
竟然先重覆第十七章以撒出生,
然後再重覆第十六章撒拉虐待夏甲的事情。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
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來第八日,
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
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孩子漸長,就斷了奶。
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
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神對亞伯拉罕說:
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
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
因為他是你所生的。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
給了夏甲,搭在他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他,打發他走。
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皮袋的水用盡了,
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
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
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起來!把童子抱在懷 [原文作手] 中,
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
他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
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
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
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
今日我才聽見了。
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是什麼意思呢?
他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
[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 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
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
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
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創世記二十一章》
創世記二十一章給予讀經者的啟示就是:
聖經雖然是神所默示的,但卻是經過人手寫下來的,
不但會出現重覆記載,甚至有可能出錯!
所以研讀聖經,怎可能不需要懷疑和批判的精神?
I  do  not  feel  obliged  to  believe  that  the  same
God  who  has  endowed  us  with  sense,  reason,
and  intellect  has  intended  us  to  forgo  their  use.
( Galileo Galilei )
不少教徒只喜歡非教徒問一些他們能夠解答的問題,
對鍥而不捨、尋根究柢的問題頗不耐煩。
甚至有教徒認為人的智慧雖然來自神,但人的智慧微不足道,
在信神這個課題之上,智慧完全無用武之地,
所以懷疑和批判的精神和做學問的態度,提也不用提!
且讓筆者分享哲學家尼采的說法:
Doubt  as  sin.──Christianity  has  done  its  utmost
to  close  the  circle  and  declared  even  doubt  to
be  sin.  One  is  supposed  to  be  cast  into  belief
without  reason,  by  a  miracle,  and  from  then  
on  to  swim  in  it  as  in  the  brightest  and  least  
ambiguous  of  elements:  even  a  glance  towards
land,  even  the  thought  that  one  perhaps  exists
for  something  else  as  well  as  swimming,  even
the  slightest  impulse  of  our  amphibious  nature
──is  sin!  And  notice  that  all  this  means
that  the  foundation  of  belief  and  all  reflection
on  its  origin  is  likewise  excluded  as  sinful.
What  is  wanted  are  blindness  and  intoxication
and  an  eternal  song  over  the  waves  in  which
reason  has  drowned.
( Friedrich Nietzsche,
  Daybreak: Thoughts on the Prejudices of Morality )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十二)

[所多瑪和蛾摩拉]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
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
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
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
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
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
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
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
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
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
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
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
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
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
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創世記 第十八章 20-33》
第十八章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告訴我們:
1.  神並非「全知」,因為神說: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
2.  亞伯拉罕每次減去五個人的求情法,神不以為忤,
     非常受落,值得所有教徒在祈禱時依樣畫葫蘆。
     直到數字跌到十,神才止蝕離開。
3.  第十八章 1-19 節說亞伯拉罕接待了三位天使,
     到了第 22 節突然少了一位而亞伯拉罕完全不覺,
     這是一個聖經中罕見的神蹟。
     是否因為神一說完「我現在要下去」就突然消失,
     聖經沒有說得清楚。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
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
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
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羅得切切的請他們,
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
他們就吃了。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
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
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
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
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
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
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麼。
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
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
要攻破房門。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
把門關上,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
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二人對羅得說:
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
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
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
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
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 [或作將要娶] 他女兒的女婿們說:
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
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
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
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但羅得遲延不走。
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
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
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
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
羅得對他們說:我主啊,不要如此!
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
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
我便死了。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
這不是一個小的嗎?求你容我逃到那裡,我的性命就得存活。
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
你要速速地逃到那城;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什麼。
因此那城名叫瑣珥 [就是小的意思]。
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當時,
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
都毀滅了。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
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
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一般。
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
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
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
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
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
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
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
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
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
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
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他父親懷了孕。
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
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
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創世記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告訴我們:
1.  處女竟然是一種討價還價的籌碼。
2.  只要處女還未出嫁,父親就有權運用這些籌碼。
3.  從處女的價值中,可見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的罪行,
      絕對不是同性戀,除非城裡的人全部都是女性。
      而且羅得不用男人來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
      亦證明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的罪行並非同性戀。
4.  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之後,有可能已經被人吃掉,
      吃鹽柱的人是否「不知者不罪」?
5.  除了敬畏神之外,「生育/繁殖」是聖經中最重要的價值,
      所以亂倫只不過是小事,是神可以接受的事情。
134《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十二)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還引導出很多需要思考的問題:
1.  那兩個天使到底是以何種性別現身?
2.  神和天使有分別嗎?
3.  羅得為何會坐在所多瑪城門口迎接天使?
4.  為何那兩個天使最初要在街上過夜?
5.  為何那兩個天使需要吃東西?是因為道成肉身嗎?
6.  為何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
7.  羅得妻子回頭一望就變成一根鹽柱,懲罰的原因是甚麼?
     就只是因為違背了「不可回頭看」天火焚城的命令嗎?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十一)

[亞伯蘭/亞伯拉罕的故事] (下)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
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
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他得孩子。
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
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
他見自己有孕,就小看他的主母。
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
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他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
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他。
撒萊苦待他,他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他,
對他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他手下;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
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夏甲就稱那對他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
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創世記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告訴我們:
1.  即使是神的選民,異族通婚也是可以的。
2.  天主教徒和基督徒可以娶妾。
3.  教徒的妾被妻子虐待未必是壞事。
4.  虔誠的男教徒即使到八十六歲還可以有生殖能力。
5.  神認為戰爭是必須的。
6.  以實瑪利居住的地方的方向可能和風水有關。

[亞伯蘭改名亞伯拉罕,撒萊改名撒拉]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
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
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
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
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
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
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
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
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
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
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他的名要叫撒拉。
我必賜福給他,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
我要賜福給他,他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
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
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
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
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
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
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
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
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
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
家裡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
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創世記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告訴我們:
1.  神的男性選民,一定接受過割禮。
2.  如果雙方同意,兒童是可以買賣的。
3.  虔誠的男教徒即使到一百歲還可以有生殖能力。
4.  虔誠的女教徒即使到九十歲,月經已斷絕,
      憑藉神的大能,還可以有生殖能力。
5.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
6.  虔誠的女教徒即使說謊,神是不會介意的。
7.  這次道成肉身出現的時候,是三人一同出現,
     而且證明了一旦道成肉身,就需要吃東西,而且胃口非常好,
     因為三個人吃了餅和吃得下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
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
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
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
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
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
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
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
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
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
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
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
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
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他說:在帳棚裡。
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
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
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
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
豈能有這喜事呢?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
撒拉為什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
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
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
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
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創世記 第十八章》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十)

[亞伯蘭/亞伯拉罕的故事] (上)
創世記第十二章至第十八章,
紀錄了「亞伯蘭/亞伯拉罕的故事」。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
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
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
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
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
他們就到了迦南地。
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
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
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
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
後來亞伯蘭又漸漸遷往南地去。那地遭遇饑荒。
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
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
埃及人看見你必說:
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
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
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
及至亞伯蘭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
法老的臣宰看見了他,就在法老面前誇獎他。
那婦人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
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
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
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
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做的是什麼事呢?
為什麼沒有告訴我他是你的妻子?
為什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他取來要作我的妻子?
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裡,可以帶他走吧。
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創世記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告訴我們:
1.  原來咒詛是有的,只不過力量有高下之分。
2.  原來喜歡容貌俊美的婦人是男人的共通傾向。
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
都從埃及上南地去。 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
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
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
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
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
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
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
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
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
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
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
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
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
也像埃及地。 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
他們就彼此分離了。
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
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
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創世記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讓我們思考了這個課題:
當人口膨脹或者土地不足時,親人就要分居。
如非親人和朋友,爭奪和戰爭就難以避免。
到了全地球的人口膨脹或者土地不足時,
也許如果沒有人與人之間的戰爭殺戮,就會出現世界末日,
否則解經家需要面對如何解釋「直到永遠」的意思。
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
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
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
比拉就是瑣珥。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
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
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
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
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
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
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
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
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
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
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
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
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
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亞伯蘭聽見他姪兒被擄去,
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
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
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
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
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
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
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
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
我使亞伯蘭富足!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
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創世記 第十四章》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
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
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
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
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
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
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
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
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
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
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
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
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
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
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
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創世記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告訴我們:
1.  亞伯蘭是所多瑪城的恩人。
2.  耶和華可以用驚人的大黑暗出現。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九)

經《創世記》第十一章紀錄了「巴別塔事件」: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
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
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
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
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
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
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
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
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
所以那城名叫巴別 [註:就是「變亂」的意思]。
《創世記 11:1-9》
從這段紀錄中,筆者得到的資訊和產生的問題有四個
1.  聖經裡男人的生育年齡,可以從拿鶴的二十九歲,
     直到挪亞的五百歲高齡 [生了閃、含、雅弗]。
2.  以當時的建築技術來推測,
     巴別塔有沒有可能會高得過神竟然容忍的現代摩天大廈?
3.  為甚麼耶和華會認為一旦人類建成巴別塔,
     「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4.  在「巴別塔事件」中,神變亂了人的口音。
     變亂了人的口音就會產生不同的語言,
     而不同的語言就會產生不同的文字!
     如果我們相信這是事實的話,
     全世界的人對靈界就會有很多不同的稱呼:
     例如神、耶和華、上帝、阿拉、守護神、守護天使、
     觀世音菩薩,南無阿彌陀佛、六丁六甲神將……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名稱不同就一定不是同一群的靈界!
     「靈界的命名權」是否可以由某一個宗教獨自壟斷,
     是宗教之間的和平共存是否有可能的重大關鍵之一。
[靈界的數目]
「巴別塔事件」令宗教人士困擾的,
除了靈界的真假問題之外,還有靈界的數目。
世界上有這麼多不同的宗教,
有些宗教信奉一神,有些宗教信奉多神,
每一種宗教都會認為自己所信奉的神才是真神,
那麼就會出現兩個問題:
1.  如果有神存在,那麼究竟有多少位神呢?
     其中又有多少位神是真神呢?
2.  如果幾種宗教都認為真神只有一位,
     那麼其中只可能有一種宗教是真的,
     其他的一神宗教都是假的,除非那位真神有不同的稱呼。
所以當我們解決了「靈界的稱呼」這個課題時,
「靈界的真假」就會比較容易解決。
例如,我們會問:基督教究竟有多少位神?
基督教的神究竟有多少位,會否是一個定義的問題?
所謂「三位一體」的神是否一個數字遊戲?
天主教的聖母瑪利亞算是神嗎?
其次,靈界中的靈數眾多,
對信奉多神的宗教當然不成問題,
但對於信奉一神的宗教,是否不需要理會他們?
任何社會要堅持「信仰自由」,就不可能接受一神教!
如果每一種宗教都堅持
除了我們的神以外,不可以有別的神,
    我們信奉的神才是真神,其他宗教的神,都是邪靈
怎可能會接受信奉其他神靈的宗教?
怎可能會再容許任何「新創造和發展中的宗教」?
而所謂「宗教的和平共存」只能夠產生爾虞我詐的虛偽,
各宗教領袖在鏡頭面前假惺惺地互相握手,
製造表面和諧及和平共存的氣氛,
而在鏡頭的背後,教會的內部聚會,
則對其他宗教趕盡殺絕,各自攻擊對方,絕對不容異己。
嚴重時甚至大打出手,最後當然是以戰爭收場!
是否有點像黑社會的鬥爭?
宗教之間互相體諒?互相寬容?和諧共處?
很多人口裡說做人要胸襟廣闊,
對一切人和事都要抱著包容的態度,
又鼓吹年青人要「擴闊視野」,
但一談到宗教就立即自打嘴巴,變成一個心胸狹窄的人。
[靈界中的諸靈]
筆者不能夠肯定只有一位真神,
而其他的神都是假的或者都是天使!
亦不能夠肯定佛教裡的菩薩,道教裡的仙人,
是否都只不過是天使!
所以「多神論」其實是可以接受的,只在乎神的定義。
因為如果天使自己不說出來,
誰知道一位自稱和神交往的信徒,
到底是在和天使接觸還是和在和神接觸?
Why  is  it  that  when  we  talk  to  God
we’re  said  to  be  praying  but  when
God  talks  to  us  we’re  schizophrenic?
( Lily Tomlin )
基督徒用「感謝主」這句說話時,是否抹殺了天使的功勞?
我們是否假設了天使只不過是奴才,沒有自己的靈性和意志?
善良的靈界中的靈,當然不會和信徒計較,
但當筆者聽到教徒感謝那些幫助他們的弟兄姊妹時,
就知道他們是在用兩套標準:
天使是神的奴僕,神的奴僕慷慨大方不會計較,
而主內的弟兄姊妹不是神的奴僕,弟兄姊妹會小器。
Is  man  one  of  God’s  blunders?
Or  is  God  one  of  man’s  blunders?
( Friedrich Nietzsche )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八)

[挪亞方舟] (下)
以下是聖經中創世記紀錄的大洪水及挪亞方舟故事: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
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
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
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
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地造,裡外抹上松香。
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
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
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
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 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
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
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牠們的食物。」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創世記 6:5-22》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
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 
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
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
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 
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
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
挪亞就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
當洪水氾濫在地上的時候,挪亞整六百歲。
挪亞就同他的妻和兒子、兒婦,都進入方舟,躲避洪水。
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蟲,
都是一對一對地,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
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過了那七天,洪水氾濫在地上。
當挪亞六百歲,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
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 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正當那日,
挪亞和他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並挪亞的妻子和三個兒婦,
都進入方舟。他們和百獸,各從其類;一切牲畜,各從其類;
爬在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一切禽鳥,各從其類,
都進入方舟。凡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
都一對一對地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
凡有血肉進入方舟的,都是有公有母,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
耶和華就把他關在方舟裡頭。
洪水氾濫在地上四十天,水往上長,把方舟從地上漂起。
水勢浩大,在地上大大地往上長,方舟在水面上漂來漂去。
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
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山嶺都淹沒了。
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
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
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
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
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裡的。
水勢浩大,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
《創世記 7:1-24》
神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神叫風吹地,
水勢漸落。淵源和天上的窗戶都閉塞了,
天上的大雨也止住了。水從地上漸退。過了一百五十天,
水就漸消。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
水又漸消,到十月初一日,山頂都現出來了。過了四十天,
挪亞開了方舟的窗戶,放出一隻烏鴉去。那烏鴉飛來飛去,
直到地上的水都乾了。他又放出一隻鴿子去,
要看看水從地上退了沒有。但遍地上都是水,
鴿子找不著落腳之地,就回到方舟挪亞那裡,
挪亞伸手把鴿子接進方舟來。他又等了七天,
再把鴿子從方舟放出去。到了晚上,鴿子回到他那裡,
嘴裡叼著一個新擰下來的橄欖葉子,
挪亞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他又等了七天,放出鴿子去,
鴿子就不再回來了。到挪亞六百零一歲,正月初一日,
地上的水都乾了。挪亞撤去方舟的蓋觀看,便見地面上乾了。
到了二月二十七日,地就都乾了。神對挪亞說:
「你和你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可以出方舟。在你那裡
凡有血肉的活物,就是飛鳥、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昆蟲,
都要帶出來,叫牠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
於是挪亞和他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出來了。一切走獸、
昆蟲、飛鳥,和地上所有的動物,各從其類,也都出了方舟。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
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
「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 [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
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
《創世記 8:1-22》
130《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八)
由創世記第八章可知,既然地球被洪水浸了一百五十天,
部份埋在深層的土壤裡的地方,應該會出現很重的鹽份紀錄。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
「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
    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
    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
    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
    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
    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
    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
「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
    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
    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神對挪亞說:
「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
    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
    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
    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洪水以後,
    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
《創世記 9:1-29》
由創世記第九章可見:
1.  義人不但可以釀酒,而且可以酗酒。
2.  挪亞不但尚存亞當和夏娃對赤身露體的不安,
      而且達到了恐慌的程度。
3.  挪亞擁有咒詛的能力,但他的行為非常奇怪,
      因為他不是咒詛含,而是咒詛含的兒子迦南。
Is  man  one  of  God’s  blunders?
Or  is  God  one  of  man’s  blunders?
( Friedrich Nietzsche )
After  coming  into  contact  with  a  religious  man
I  always  feel  I  must  wash  my  hands.
( Friedrich Nietzsche )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四)

[夏娃這個女人]
夏娃不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而是神用亞當的肋骨造的,
但由於亞當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
所以夏娃應該是間接用地上的塵土造的。
但夏娃和亞當除了生殖系統不同之外,
有甚麼其他不同的地方嗎?是否 DNA 不同?
但有教徒告訴我們:由於聖經裡從來都沒有提到 DNA
我們不能夠假設有 DNA 這種東西存在。
不知是否因為神沒有將生氣吹在夏娃的鼻孔裡,
使她成為有靈的活人,
所以從屬靈的角度來看,夏娃似乎是「次貨」,
因為聖經明顯地指出:
☆  夏娃重視好看的東西,這是「眼目的情慾」。
☆  夏娃喜歡和蛇溝通,聽信蛇的說話,
      這是「八卦」,容易以訛傳訛及傳播謠言。
  夏娃不聽話,有「反叛和試新的精神」,
      這是教會最不喜歡的科學態度之一。
所以馬克吐溫 Mark Twain 曾經說:
如果神禁止亞當和夏娃吃的,
不是樹上的果子而是那條蛇,可能那條蛇已經被吃掉!
It  was  not  that  Adam  ate  the  apple  for  the
apple’s  sake,  but  because  it  was  forbidden.
It  would  have  been  better  for  us
──oh  infinitely  better  for  us──
if  the  serpent  had  been  forbidden.

( Mark Twain )
[赤身露體]
剛好植在伊甸園正中央的「分別善惡樹」,
樹上的果子「悅人的眼目」,並且是「可喜愛的」。
於是一件「跌倒之後無法再站起來」的事情就發生了。
首先,他們發覺「赤身露體」是一件羞恥的事情,
為甚麼這樣子呢?
為甚麼亞當和夏娃吃過「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
會覺得外露生殖器官是一件羞恥的事情,
甚至是淫穢 obscene 的事情,直到今天?

他們的身體不是照著神的形象做的嗎?
難道神的形象是令人羞恥的嗎?
從不少宗教的油畫所描繪的情況看來,
他們覺得羞恥的部位是否外露的生殖器官呢?
神是否也覺得外露的生殖器官羞恥呢?
這的確是懸而未決的千古難題!
如果神也知道「赤身露體」是一件羞恥的事情,
我們至少可以肯定:
神每次見亞當和夏娃的時候,他自己都是穿上衣服的。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
    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
    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上帝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
    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創世記 3:11-13》
換言之,在神的殿內是不可赤身露體的,
但人類在洗澡時赤身露體,豈非是侮辱了神?
神創造的魔鬼和伊甸園裡狡滑的蛇是否侮辱了神?
普天下眾多詭詐的偽基督徒又是否侮辱了神?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
    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
    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
    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哥林多前書 6:19-20》
[推卸責任]
其次,「能夠知道善惡」的附帶贈品就是「推卸責任」!
從亞當吃了禁果之後推卸責任給夏娃
[其實是間接推卸責任給神],
而夏娃又將責任推卸給蛇來看,
顯然神沒有讓亞當和夏娃二人產生山盟海誓的愛情,
或者「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有消除愛情的效力。
如果山盟海誓的愛情並不存在亞當和夏娃的性格裡,
那麼我們可以懷疑歷史上所有偉大的愛情,
在沒有經過聖經洗禮的地方,是人類自己努力的成果,
而在有經過聖經洗禮的地方,
就有可能是新約耶穌基督帶來的新啟示。
所以「推卸責任」的確歷史悠久,
否則就是神最初創造亞當和夏娃時不慎的瑕疵!
有一點十分重要,就是亞當和夏娃並沒有結婚,
所以亞當說夏娃是「與我同居的女人」。
可見「同居」是舊約聖經接受的事情。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世記 2:24》
我們讀《創世記》第三章之後還有一個問題:
狡猾的蛇沒有再將責任向其他方面推卸,
是因為蛇沒有吃過「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所以沒有推卸責任的性格?
還是因為神造這條蛇時沒有給予牠推卸責任的性格?
但蛇為何會知道「分別善惡樹」的秘密?誰說給牠聽?
聖經裡這條蛇是會說話的,為何蛇沒有為自己抗辯?
會否因為蛇根本沒有機會為自己抗辯?
[趕出伊甸園]
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伊甸園有兩個原因:
1.  是神對亞當和夏娃的懲罰。
2.  神恐怕亞當和夏娃會吃「生命樹」的果子,永遠活下去。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
    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世記 3:22-24》
最令我們驚奇的啟示是:究竟神是不願意毀掉「生命樹」,
還是他根本沒有能力毀掉「生命樹」?
[伊甸園和生育]
《創世記》第四章給予我們關於「性」方面的資訊是:
亞當和夏娃雖然擁有男人和女人的生殖器官,
但在伊甸園裡並沒有發生性行為,
因為他們覺得「赤身露體」羞恥,不可能會有性興奮。
或者,由於他們發現性行為的興奮,
所以覺得「赤身露體」羞恥,我們沒法知道。
我們唯一知道的,
就是即使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發生了性行為,
他們在伊甸園裡並沒有生育。
所以後來神要加增夏娃懷胎和生產的苦楚,
夏娃根本無從比較。
究竟亞當和夏娃是在走出伊甸園之後才發生性行為,
抑或他們在走出伊甸園之後才有生育的能力,永遠是一個謎。
我們肯定的是:
1.  亞當和夏娃是世界上唯一沒有童年的男人和女人。
2.  「生育」和「童年」是伊甸園外面的新事物。
3.  亞當和夏娃是世界上唯一沒有肚臍的男人和女人。
還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就是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伊甸園之後,
只生了該隱和亞伯,並沒有生女兒,
那麼聖經裡首宗手足相賤事件出現之後:
1.  證明了神創造了心靈惡毒的人類。
2.  證明了神並非全知。
3.  該隱殺了亞伯之後,該隱的妻子從何而來?
所以神創造了亞當和夏娃之後,
應該也有創造其他的人類,這樣才合乎邏輯!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三)

[伊甸園是一個神奇的地方]
伊甸園裡有兩棵特別的樹:「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
我們沒有辦法知道神造這兩棵樹的動機,所以只能夠猜測。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
    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
    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創世記 2:9》
神在伊甸園裡造了一棵引人注目的「分別善惡樹」,
樹上的果子「悅人的眼目」,並且是「可喜愛的」,
吃了果子之後可以令人「眼睛明亮,能夠分別善惡」。
但神並沒有告訴亞當和夏娃樹上果子的功效,
只是不准許亞當吃樹上的果子,
神給予亞當的理由是「吃的日子必會死」。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
    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
    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 2:16-17》
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
其次是立即會明白和接受一個弔詭
「雖然身體是照著神的形象神所創造,但赤身露體是羞恥的。」
然後就會和神及靈界相似,能夠知道善惡。
我們不知道為何在神的眼中,懂得分別善惡是一件壞事,
但奇怪的是,神竟然將「分別善惡樹」的秘密,
告訴他創造的那條狡猾的蛇!
那麼「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又有甚麼不同呢?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創世記 3:22》
關於這棵「生命樹」,我們的推理如下:
1.「生命樹」上的果子可以令人「永遠活著」。
2.  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
     所謂「永遠活著」是否指神也不能夠令人死亡?
3.  狡猾的蛇有可能不知道這個秘密。
     否則蛇怎會不叫亞當和夏娃吃「生命樹」上的果子?
4.  伊甸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亞當都可以隨意吃,
     但偏偏亞當和夏娃就不曾吃過生命樹上的果子,
     可見「生命樹」上的果子可能並不「悅人的眼目」,
     或者果子有硬殼,好像榴槤那樣有尖刺,
     甚至有可能散發出一股中人欲嘔的臭味,
     完全不令人喜愛,不能夠吸引人吃。
我們可以這樣假設:
人類的批判思考能力不是神最初所創造的,
是人類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才產生的,
所以用批判思考去讀聖經是褻瀆神,
讀聖經的人只能夠用正面思考,
換言之,人只可以有「信念」,不能夠有「信仰」!
這個假設的重要性在於:
即使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
用他的血替世人贖罪,原諒了世人之後,
不少教徒依然對批判思維這麼害怕,
神原諒了世人,教徒竟然不願意原諒世人。這的確是一件奇蹟!
有些教徒認為
1.  自己的思考能力無法和魔鬼抗衡,
     所以應該完全依靠神去戰勝魔鬼,
2.  通識教育科裡的獨立批判思考能力,是徒勞無功的工具。
3.  好像筆者這類喜歡思考的人應該下地獄。
所謂「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做的」這句說話其實不夠清晰,
甚至有點曖昧!因為究竟「照」了多少,還需要推理和臆測。
最令人頭痛和費解的地方是:
為甚麼神最初照著自己的形象做的男人亞當,
竟然是不能夠知道善惡是甚麼的?
由於神最初造的男人亞當,是不會死的。
那麼我們開始思考:亞當是否真係「唔知死」?
亞當是否並不知道「死」是甚麼?
我們當然可以認為亞當知道「死」是甚麼,
因為神在最初創造不死的亞當時,
可以在他的腦裡植入「死亡的恐懼」,
但隨之而來的思考就是:如果亞當在人類還未有死亡之前,
居然可以明白甚麼叫做死亡,可見當時神創造的亞當這個人,
擁有不需要親身經歷就可以知道的超自然能力。
創世記這節經文對批判思考能力的鞭撻,
似乎呼應了新約《約翰一書 2:16-17》的經文: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
    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
    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因為世界不就是神所創造的嗎?
為何神要創造一個充滿三大陷阱的世界?
Perhaps  I  know  best  why  it  is  man  alone
who  laughs;  he  alone  suffers  so  deeply
that  he  had  to  invent  laughter.

( Friedrich Nietzsche )
[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的蛇]
伊甸園的神奇,當然不止於此!
首先神造了一條「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的蛇,
這條蛇最初應該不是用肚爬行的,
但是這條蛇以前是如何行走的,沒有人知道,
我們只知道這條獨一無二的蛇會說人的語言,
可以和神、亞當、夏娃溝道;
我們只知道這條獨一無二的蛇其後被神懲罰,
要用肚子行走,並且終身吃土,
也許這條獨一無二的蛇,
既是現代蛇的祖先,也是蚯蚓的祖先。
我們只知道神把這條狡猾的蛇放置在伊甸園之內享福。
其次,神用亞當的肋骨造的女人夏娃,
夏娃的思考及語言能力都不高,
而且神造的女人夏娃是一個不聽話的女人。
並非姣婆遇上脂粉客,而是女人與蛇共處一園!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
    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
    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創世記 3:1-4》
蛇是神所創造的,魔鬼也是神所創造的,
目的是讓人類有所選擇,所以考驗是必須的。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
    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哥林多前書 10:21》
[狡猾的蛇竟然是誠實的蛇]
狡猾的蛇其實是誠實的,
因為耶和華神親口證實「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的確可以令人知道善惡!
狡猾的蛇說亞當和夏娃吃了果子之後不一定會死,
亦是正確的,
因為亞當和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果子的日子,
並沒有死,只不過是生命慢慢地進入了哀老的過程。
狡猾的蛇亦的確有先見之明,
能夠預料神不會處死亞當和夏娃。
但創世記忘記了紀錄:這條狡猾的蛇為了牠的誠實,
從此喪失了和人類在語言方面溝通的能力!

[蛇的罪惡是甚麼?]
蛇最大的罪惡就是發現和發掘出神所造的人的弱點,
尤其是利用女人的愚昧、眼目的情慾、好奇心、
反叛和試新的精神。
蛇其次的罪惡就是令到神懲罰亞當和夏娃:
1.  亞當要終身勞苦,汗流滿面,才得餬口。
2.  加增夏娃懷胎和生產的苦楚。
3.  接受「男尊女卑」:夏娃戀慕亞當,亞當管轄夏娃。
4.  人類以後要吃本來只是給動物和鳥類吃的青草和蔬菜。
我們都喜歡懶,好吃懶做,尤其討厭思考,
不知道思考就是追求「道/真理/愛/智慧」,就是接近神。

世界上只有極少數愛神的人才會擁抱懷疑和批判的精神,
勤奮思考,晝夜思想,矢志不移地追求「道/真理/愛/智慧」。

蛇令世人不能夠懶,蛇犯的不是彌天大罪是甚麼?
Evil  and  good  are  God’s  right  hand  and  left.
( Horace Ma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