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銘《鹹濕小女生》
[2009-06-28 蘋果日報]
小說家陳村替小白的《好色的哈姆萊特》寫序,說:
「時至今日,性的研究已成顯學。……有人問,
這些學問有什麼用?我端莊地說:
在被物質和環境異化的人生,性是解毒劑。」
在舞台上一懷愁緒、滿面悲情的丹麥王子居然「好色」?
一點不假,小白沒有冤枉古人。英國莎劇研究專家
Pauline Kiernan 女士寫了新書《Filthy Shakespeare》,
小白平心靜氣的中譯為:《鹹濕莎士比亞》。
王子面對女友 Ophelia 時,台詞正兒八經,
其實不少是鹹濕的雙關語。
曹雪芹的身世,我們至今還是一知半解,
因此無從得知他為人是否「鹹濕」。
不過細讀《紅樓夢》,可斷言作者縱非「鹹濕」,
也真好色。不好色怎能描繪天下淫人的眾生相?
試看二十八回寶玉跟薛蟠、馮紫英和眾丫頭行酒令一節。
薛蟠目不識丁,不會唱酬,迫得緊了,
只好「一根雞巴往裏戳」應付。
反觀雲兒唱的曲子,薛蟠不會欣賞,但文字訓練有素,
深諳解讀草蛇灰線的讀者,一看就心裏有數:
「荳蔻開花三月三,一個虫兒往裏鑽。
鑽了半日不得進去,爬到花兒上打鞦韆。
肉兒小心肝,我不開了你怎麼鑽?」
藝術家的創作力,跟「性」的盛衰有沒有關係?
小白在〈畢加索的色情畫〉中告訴我們,
這位「鹹濕畫」大師初試身手時,年僅十歲。
他在一本語文課本的空頁上「速寫」,
畫的是一頭公驢趴在母驢上幹好事。
小白還譯了附在畫面右上角的「兒歌」:
「不聲又不響,母驢翹起尾,不聲又不響,公驢幹得美」。
十歲的小鬼頭就懂得公驢幹的是「好事」,
大畫家可說是名副其實的「小淫蟲」。
他一輩子的畫作和私生活都浸淫在「鹹濕」的想像中。
「性」是他的想像、是他的日常經驗、
更是他畫作不可或缺的素材。在一幅 1902 年的素描中,
我們看見一個「孤獨的年老男子在自慰的同時進食和排泄。」
「自慰」、「進食」、「排泄」同時呈現,的確驚世駭俗。
畢加索十歲就畫了第一張「春宮圖」,
你或許可以說他日後在色情藝術的發展是「發潛質之幽光」。
其實年紀小小就「鹹濕」到了家的不限鬚眉。
《色情讀物書寫手冊》How to Write Erotica
的作者 Valerie Kelly 女士在「性」方面的覺醒
看來比畢加索還要早。據她自己說,她在幼稚園時
對繪畫特別有興趣。老師在她的「塗鴉」習作中
看到這位小女生的思想有點「邪門」,
但究竟「邪」在那裏卻無法說出來。
小女生的畫作,差不多都以農莊做背景,牛馬禾田各樣俱全。
佔畫面空間最大的是一柱擎天的「青貯塔」silo。
塔下總有兩綑稻草堆在旁邊。
「農莊畫家」說我們猜對了。她小時看過父親赤身露體。
在「開放」的美國家庭中,這經驗本也尋常。
就 Kelly 而言,不尋常的是這經驗
竟變成了她終生的「情結」fixation。
成年後她幾乎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結婚離婚,
不斷轉換工作。
婦道人家又怎會變為《色情讀物書寫手冊》的作者?
說來也簡單。她的朋友認為她講的「鹹濕」故事,
別具一格。在友人鼓勵下,
她應聘到一家大規模的成人讀物的出版公司做專任作者,
後來更兼任編輯。成人讀物市場本是大男人的霸業。
Valerie 萬綠叢中一點紅,
方便她以女兒身直言「鹹濕」是人的天性,理應公開談論,
何必羞人答答。她促請讀者認清「色情」erotric
和「淫穢」pornographic 的分別。
淫穢的書寫或電影離不開暴力,對女性諸多侮辱。
色情作品歌頌性愛,取悅對方,
可說是一種「男女咸宜」的讀物。
Valerie Kelly 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職業。
她個人的嗜好剛好配合了市場的需要,
讓她既可在以文字「言志」的當兒娛己娛人,
這又是「發潛質之幽光」一顯例。
《關於性教育的一些思考》(六)
懷孕、責任和墮胎這幾個問題,
衍生出一連串嚴肅的課題,
包括「避孕」,「同居」,「娼妓」的存在,
「擇偶」,「家庭」制度可以是甚麼…等等課題,
真是越來越複雜!
這一些課題當然應該在中學階段探討,
因為只有小部份年青人入大學。
中學裡的性教育,願意包括上面幾多個課題?
每個課題又可以深入到甚麼程度?
根據政府的統計,本港近年來,
每年都有逾四百名十八歲以下的少女未婚懷孕,
即平均每天都有多於一名少女成為未婚媽媽。
這個統計數字並未包括在私家醫院、非法診所
及內地醫院進行的墮胎數目。
「未成年少女懷孕」這個現實社會問題告訴我們,
「避孕」和「家庭制度」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兩大課題!
兩者之中,香港人比較重視「避孕」教育,
一向忽視了如何建設一個完善的「家庭制度」。
筆者認為如果「生兒育女」必須簽約的話,
一般人眼中的「婚姻」根本不是重要的課題,
反而「家庭制度可以是甚麼」成為了重要的思考課題!
至於「擇偶」的問題牽涉到太多的學問和判斷,
亦由於人類「多采多姿、容易改變」的擇偶意識,
由於人類成長的速度和方向不同,
而產生了複雜的問題。
可以這樣說:擇偶是神聖的,家庭是神聖的,
但傳統的所謂婚姻,不一定神聖!
筆者從來都未聽過一個懂得思考的人,
會說婚姻是神聖的。
但卻常常聽到有教徒說聖經裡的婚姻是神聖的。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 19:4-6》
所以根據聖經,教徒是不可以離婚的。
根據聖經,不可以離婚,但可以娶妾。
其實站在教徒的角度來看,最困難的判斷是
「甚麼樣的婚姻才是神同意的結合」?
如果我們相信「神就是愛」,
那麼在愛中結合的婚姻才是神聖的婚姻,
絕對不是在教堂裡結合,在神父或牧師見證下的婚姻!
換言之,只有男女雙方都懂得甚麼是愛,
才可能是神配合的婚姻!
這樣的婚姻才有可能是神聖的。
年青時有多少教徒敢發誓自己懂得甚麼是愛?
也許大部份教徒要等到四、五十歲,
才可以有神聖的婚姻!
所以婚姻從來都不應該是一般人接受的制度。
社會亦不應該鼓勵婚姻制度,
就是因為真正的婚姻,應該是神聖的。
宗教精神 [真、誠、愛、智慧] 才是神聖!
對下一代的責任才是神聖!
如何建設一個完善的「家庭制度」才是神聖!
參考:http://www.managementofknowledges.com/category/%e7%b7%a3/page/2/
《家庭和婚姻》(一) 至 (九)
教會學校更加可以討論:
如果世上沒有男人和女人,只有陰陽人,
用自體繁殖,會否更好?
神創造人類時,為甚麼不使人類雌雄同體,
一方面可以自給自足,決定何時生育,
另一方面亦可以減少色情及強姦等罪惡?
教會當然不需要考慮遺傳和進化的課題!
《關於性教育的一些思考》(五)
[懷孕和墮胎]
太過年輕而懷孕有生理上的問題要考慮。
有研究指出,一般十九歲以下的年輕孕婦,
1. 患上早產、妊娠高血壓及誕下葡萄胎等的風險,
較適齡孕婦高;
2. 由於身體仍在發育中,盆骨或未完全發展,
有時需要剖腹分娩。
3. 部份未婚懷孕的孕婦會錯過產前檢查,
未能及早發現胎兒的併發症。
由於人類懷孕之後不一定會選擇生產,
於是產生了墮胎的問題,
而墮胎又會衍生出不少具爭議性的問題:
1. 道德的問題
不論在任何情況之下,有一些人完全反對墮胎,
理由是謀殺嬰兒。
有一些人只是不同意隨意墮胎,
因為要考慮母親將來的經濟上和精神上的負擔,
要考慮個別母親的情況。
如果一個社會對「未婚媽媽」存在嚴重的歧視,
那麼母親患上精神病的機會大增,
一旦嬰兒出生,將會有兩個人一同受害。
2. 女孩子健康的問題
經過多次墮胎的女孩子,可能面對提早閉經、
子宮頸鬆弛及子宮內膜黏連等問題,
令日後再想產子時,增加小產及早產機會。
我們可以討論四種情況之下的墮胎:
1. 父母未夠成熟在複雜的社會中做勝任的父母。
2. 父母得不到家庭的支援,也得不到社會的支援。
3. 女方因被人強暴而懷孕。
4. 當胎兒影響到母親的健康。
5. 當男方不願意負責任。
上性教育課時,老師可以在事前搜集所有關於
「未成年少女懷孕」的新聞及舊聞,影片,
及訪問紀錄作為教材,在課堂上播給學生看。
學生除了要看錄影片段,
研究各式各樣的社會如何對待未婚懷孕的少女,
及香港社會如何對待未婚懷孕的少女之外,
老師亦可以要求學生回答一份問卷:
試將下列各項「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之後的處理方式,
從「思想」及「做法」兩方面的「成熟程度」,
各自分列三等:
「成熟」 A 等,「未成熟」 B 等,「不成熟」 C 等。
列等之後必須說明原因,
並且要對每一項作出個人的道德判斷,
提供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
01 有避孕。
02 沒有避孕。
03 懷孕,男主角不知道是誰。
04 懷孕,男主角不能夠肯定是誰。
05 懷孕,男主角是羅密歐。
06 懷孕,男主角是成年人。
07 懷孕,男主角肯負責任。
08 懷孕,其後自殺。
09 懷孕,其後和男主角一起自殺。
10 懷孕,知道之後,立即墮胎。
11 懷孕,在廁所生產。
12 懷孕,往醫院生產。
13 懷孕,產後將嬰兒交給熟悉的人領養。
14 懷孕,登廣告為胎兒找未來的父母。
15 懷孕,產後將嬰兒交給社會福利機構處理。
16 懷孕,產後將嬰兒交給父母照顧。
17 懷孕,產後自行照顧。
18 懷孕,產後將嬰兒遺棄在公眾地方。
19 懷孕,產後將嬰兒掟落街。
20 懷孕,產後將胎盤及嬰兒賣給別人進補。
真實的資訊,再加上其後的討論,
足以使學生知道「懷孕」後果的嚴重性。
《關於性教育的一些思考》(四)
[沒有愛是否不應該發生性行為?]
相反來說,我們也應該問:
沒有愛的人是否不應該發生性行為?
人類性行為是否「好普通好基本的要求」?
食和色是否屬於可以「寧缺勿濫」的東西?
有智障的青年男女,如果願意絕育,
除了讀書權之外,是否也有性交權?
參與各方都同意的性濫交和道德有何關係?
人類性行為背後的意識形態是甚麼?
生殖?
雙贏互樂?「各盡所能,各取所需」?
解決生理需要?
簡單或複雜的經濟交易?
愛?
是否可以用「超能膠」將部份意識形態黏合在一起?
要求所有人都接受?
但為甚麼一定要成為所有人共同遵守的規則?
半桶水的思維從來都不能夠解複雜的問題,
信奉宗教精神的人採取的方法,
是光明磊落地將自己的思想放在桌面上,
公開接受有思考能力的人的批判。
我們喜歡一個人,喜歡和他做朋友,
並不表示我們應該同時接受他的思想。
如果一個「大好人」的思想胡亂,似是而非,
又喜歡說三道四,公開發表自己的意見,
我們必須公開譴責,就是因為他們的影響力較大。
我們討厭「愚蠢及有影響力的人發表他們的意見」,
是因為他們會遺害人間!
[懷孕、責任]
當專家們說:「時下青少年性態度開放,
性交往往不顧後果,最終容易鑄成大錯。」
所謂大錯是甚麼意思?為何是大錯?
大錯當然是指懷孕。
我們將沒有新生命誕生的「性行為」和
有新生命誕生的「性行為」分開來討論,
是因為我們同意所有人都有性交的自由,
但我們不同意所有人都有懷孕生產的自由。
人類的懷孕和生產,牽涉到人力支援及經濟的問題。
而生產之後,除了經濟問題之外,
更牽涉到兒童成長及教育的問題,
牽涉到有了子女之後,
心理上還未成熟的男女雙方以後相處的問題,
所以比其他生物複雜得多。
一般性行為所發生的錯誤,
其實不是在曖昧定義的「誰欺騙誰的感情」之上,
不是在「誰對愛的定義正確」之上,
而是在懷孕這個問題之上!
這個課題涉及如何做人父母;
這個課題涉及有多少人能夠做合格的父母。
天下的確有不是的父母,
我們不能夠讓出生的孩子成為犧牲品。
所以沒有新生命誕生的性行為,未必涉及道德的問題,
但有新生命誕生的性行為,必然涉及道德的問題,
因為照顧新生命的責任,及如何照顧新生命,
不但牽涉到個人的道德問題,
亦牽涉到社會上照顧無人認領嬰孩所衍生的經濟及教育問題。
所以會導致嬰孩誕生的性行為,
才是性教育中必須討論的課題。
專家的所謂「女孩子應該潔身自愛」,
到底是指不應該過早有性行為,
根本不應該有性行為,還是應該懂得避孕?
在現代的社會,
我們一早就明白人類在年青時受制於荷爾蒙的威力,
只要男女雙方同意,當然應該有性交的自由,
但性交的自由不等於生育的自由。
但是即使他們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必要條件),
懷孕的自由亦應該受到社會的限制,
其中包括了遺傳因素 (例如不接受近親交配)、
父母在思考方面的成熟程度,
雙方對嬰孩照顧的意願和能力、
嬰孩將來的教育和利益。
將這些責任推卸給親人和社會,
是社會不能夠接受的行為。
所以一般開明的父母都會對女兒說:
「女仔唔可以咁隨便,唔小心有咗 BB,女仔好蝕底㗎!」
原因不在於性,
而在於性行為有可能搞出多一兩條人命,
作出了不理性的生育決定!
至於所謂「男孩子應該潔身自愛」,
是指男孩子不應該過早有性行為,男孩子不應該嫖妓,
還是男孩子亦應該懂得安全的避孕方法?
如果是指男孩子根本不應該有性行為,
那麼男孩子是否應該「淨身自愛」?
是否應該練「葵花寶典」?
是否「若是你的小弟弟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
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人有多虛偽,性教育就可以有多虛偽!
《關於性教育的一些思考》(三)
[先有愛才可以有性行為?]
由於人類身體的成熟和心靈的成長,
從來都不是同步進行,
所以人類對於「愛」的定義常常都會有變化,
視乎體內荷爾蒙分泌的強弱程度、
教育程度及個人心靈的成長程度。
「先有愛才可以有性行為」這句口號,
最大的問題在於往往不願意說清楚「愛」的定義。
定義一曖昧,問題就百花齊放:
單憑生理需要有沒有可能產生「愛」?
看到對方夠暴力而產生的愛,算不算是愛?
看到對方夠聽話而產生的愛,算不算是愛?
喜歡對方口甜舌滑而產生的愛,算不算是愛?
看到對方年青貌美或者英俊有型,
風采過人而產生的愛,算不算是愛?
看見對方「年青有為,高薪厚職,有車有樓」
而產生的愛,算不算是愛?
看見對方財富豐厚,富甲一方而產生的愛,
算不算是愛?
看見對方有權有勢而產生的愛,算不算是愛?
人類的性行為和金錢、財富或者權勢掛鉤,
是否不道德的行為?
連成年人都不太清楚的「愛的定義」,
性教育怎可能去討論?
如果沒有能力討論「愛的定義」,
所謂「一夫一妻」及「一生一世」就成為了洗腦的口號!
如果懂得愛是甚麼,
為甚麼不能夠「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愚昧的人只懂得自己對自己沒有信心,
對另一半也沒有信心;
愚昧的人懂得甚麼是愛嗎?
愚昧的人懂得甚麼是神聖嗎?
愚昧的人口裡說的神聖究竟是甚麼?
世界上有不少人喜歡婚姻制度;
有不少人喜歡「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不少人不但如此,更以「一生一世」為口號,
喊了口號之後自覺偉大和神聖;
更加有不少人喜歡將「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強加於所有人的身上。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一種理想,
這種理想怎可能不談「愛」是甚麼?
即使不談宗教精神裡的「愛」是甚麼,
亦應該談男女之間的「愛」是甚麼。
如果男方和女方因為關於「愛」的定義不同,
發生性行為之後產生的種種問題,
是否一定存在欺騙的意圖?
是單方面欺騙?是互相欺騙?還是自騙?
不同年齡,不同性格,不同智力,不同心態,
不同情況之下的人,
口中所說的「愛」,究竟有何不同?
不同的人的「愛」如何統一評論?
用甚麼價值觀去評論?
「先有愛才可以有性行為」這句口號
既然這樣曖昧和複雜,
怎可能是「好普通好基本的要求」?
有人認為,
性教育當然應該討論何謂「真愛」,何謂「假愛」,
但連成年人一向都嗤之以鼻的抽象概念,
我們如何教導年青人?
Love is to go beyond the call of biology,
beyond the call of responsibility,
and even beyond the desire of possession.
似乎最嚴重的錯誤,
就是把部份人的價值觀強加於所有人的身上!
何謂「真愛」,何謂「假愛」,當然脫不了譴責。
性行為這樣簡單的動作,
有些人用來傳達複雜的情感及內涵,
亦有些人只不過是完成生物軀殼的使命,
請問誰掌管了「愛」和「性行為」這兩件事的話事權?
權力從何而來?
要求「青年男女成熟地處理感情」
是我們時常聽到出自專家口裡的一句廢話。
對於十幾歲到三十歲的人,
我們其實只可以要求他們
「成熟地處理性行為,避免搞多了一條人命。」
我們可以說明甚麼叫做「成熟地處理性交」,
但我們根本沒法說明甚麼才叫做「成熟地處理感情」。
甚麼叫做「思想不成熟」?
如何才可以「思想成熟」?
如何分辨「思想不成熟」和「做法不成熟」?
可否提出一個適合絕大部份人的「正確性觀念」
和「正確兩性關係觀念」?
甚麼是「不正確兩性關係觀念」?為何不正確?
《關於性教育的一些思考》(二)
有一些社會人士或團體,
喜歡呼籲政府「加強學生的性教育,灌輸正確性知識」,
的確是一件好事。
但筆者從來都不明白為何這些社會人士或團體,
永遠不會自己先清楚地說明
1. 甚麼叫做加強學生的性教育?
2. 甚麼是正確的性知識?
3. 有沒有甚麼和性有關的話題是禁忌?原因又是甚麼?
政客尤其喜歡空口說白話,騙取市民的選票。
承接上文所說的「根源思維」,
我們將沒有新生命誕生的「性行為」和
有新生命誕生的「性行為」分開來討論。
沒有新生命誕生的「性行為」,要考慮
1. 雙方的意願
要討論的課題是「強姦」、「誘姦」、「藥姦」、
「醉姦」、「權力迫姦」……
2. 多方的意願
要討論的課題是一男多女及一女多男之間,
是否各方面都清楚這種關係,沒有瞞騙的成份。
3. 雙方的年齡
要討論的課題是甚麼年齡才適宜有性行為。
The wife married to FIVE brothers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295380/The-wife-married-FIVE-brothers-Rajo-21-follows-tradition-Indian-villages-allows-families-hold-farmland.html
不明白為何教育界一向逃避討論這些問題:
1.「甚麼年齡才適合開始有性行為?」
答案當然是因個人的身體狀況而異,
因個人的抉擇而異,
因個人所置身的家庭狀況和父母的意識形態而異,
因個人所置身的社會文化而異。
早熟的問題,除了遺傳因素之外,
還有社會因素及傳媒因素之外,
更有多種食物中,間接添加了荷爾蒙的因素。
2.「為甚麼不應該一早開始有性行為?有何壞處?」
3.「為甚麼要一早開始有性行為?有何好處?」
4.「甚麼叫早,甚麼叫遲?」
5.「最遲可以到甚麼年齡才發生性行為?」
6.「可否一生人都不需要性行為?」
Moralists think that if they expose people──
and especially the young, those volcanoes of
hormones──to as little stimulation as possible
by censoring sexual images and references,
and by keeping them as much in the dark and
as much under a sense of prohibition as they can,
they will thereby squeeze sex out of daily life,
or at any rate keep it bottled.
( A. C. Grayling, The Reason of Things, p.46 )
有一點我們必須說清楚,
就是性教育只是教導青少年人作出獨立的判斷,
也許能夠避免因同輩影響而提早發生性行為,
但絕對不是禁止性交。
可惜教育界對於訓練獨立思考和批判的精神,
往往傾向於掛羊頭賣狗肉,
所以還是常常用洗腦的 easy-way-out 方式。
在性行為方面,
教師,怎能扼殺個別學生的實踐精神?
否則「格物致知」只會變成了口號。
社會,亦不應讓禁忌成為了興奮劑!
還有,香港那些重視人權,口裡充滿自由的人,
是否要考慮任何對年青人在性方面的歧視,
會對他們的人權及性交自由造成嚴重傷害?
有些大人們天真地認為,
1. 性行為敗壞社會道德風氣,荼毒香港的青少年。
2. 青少年人有了性教育之後,就不需要性行為。
虛偽,從來都是壞的教育,
從來都是政客、商人和思考力不足的人擁抱的價值,
可惜虛偽亦是雅俗共賞的普世價值!
除此之外,
如果我們中學裡的性教育擁抱宗教精神,
那麼除了異性戀者的性行為之外,
同性戀者和陰陽人的性行為,
及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同性戀者和陰陽人,
當然應該用真和誠去認識和討論。
在愛和智慧的原則之下,
我們怎可以不照顧小眾的利益!
Of all religions, the Christian should
of course inspire the most tolerance,
but until now Christians have been
the most intolerant of all men.
( Voltaire )
Alyssa Royse
Your Sexuality: Ask & Tell
《關於性教育的一些思考》(一)
It is one of the superstitions
of the human mind to have imagined
that virginity could be a virtue.
( Voltaire )
看完《聖經裡的性經》之後,
讀者可能會發現,由宗教所提供的「性規範」,
往往帶有強烈的父權社會和遊牧民族的痕跡。
別忘記,人類曾經有過母系社會,
那麼,從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的角度來看,
「性」又是甚麼一回事,需要一些甚麼的規範?
首先,我們知道「人是生存在世界之上」,
這個所謂「世界之上」,
包括了自然環境 [食物,水源,氣候,居所],
包括了生物環境 [獵食者,疾病,戰爭],
包括了社會環境 [迷信、信念、意識形態],
包括了很多生物都有的道德 [愛、責任],
包括了部份人類獨有的科學精神 [真、誠],
包括了部份人類獨有的宗教精神 [真、誠、愛、智慧]。
這六大因素控制了人類的「性」行為。
性本來就是重要和嚴肅的思考問題。
如果一個宗教擁抱了虛偽,
這個宗教所提供的「性規範」,
必然集中在 [迷信、信念、意識形態] 的範疇內討論。
如果一個宗教重視宗教精神 [真、誠、愛、智慧],
就必然會考慮所有因素,因為所有因素都是「持分者」,
不能夠因為部份因素是沉默的「持分者」而忽視它們。
如果一個宗教重視宗教精神,
就必然重視「信仰」faith,擁抱批判思維,
因為我們知道拒絕批判思維的,
最好也只能夠是「信念」belief。
如果我們擁抱宗教精神中的愛和智慧,
我們就必須面對兩大課題:
1. 人究竟是一種怎麼樣的生物?
2. 我們如何尊重人類的多樣化 diversity?
要解決第一個課題,
我們就需要運用科學精神中的真和誠,
以防止曖昧的道德概念說三道四。
繁殖是所有生物的最終的生存意義,
亦是聖經中神對他喜愛的人的期望。
對人類來說,
傳宗接代亦是大部份人類共同接受的原則,
沒有性行為,就沒有人類的繁衍。
所以性慾和性行為支配絕大部份的人。
然而人類的性行為,
最大的影響力還是來自青春期開始,
男女體內荷爾蒙的分泌。
可惜人類身體的成熟和心靈的成長,
從來都不是同步進行!
Sex is a necessary evil,
procreation is a necessary evil,
responsibility is a necessary evil,
but how about marriage?
( Jason Ling )
也許聖經會指這些現象都是神的安排和恩賜,
但這一系列的文章是從教育的角度來探討,
如果要從宗教的角度來探討,
我們就需要問:
神所創造的人,究竟是一種怎麼樣的生物?
由於性行為往往會產生新的生命,
如果男女雙方都未能夠在日趨複雜的社會中,
照顧性行為有可能產生的新生命,
就會產生照顧新生命的「責任」問題。
而這個「責任」的問題,
不但牽涉到個人的道德問題,
亦牽涉到社會上照顧無人認領嬰孩所衍生的經濟及教育問題。
思考當然是從問問題開始。
運用「根源思維」我們先問三條問題:
1. 如果性行為不會帶來懷孕的後果,
性行為本身和道德有何關係?
2. 如果性行為沒有感情上的欺騙,
性行為本身和道德有何關係?
3. 如果性行為沒有附帶脅迫、禁錮、恐嚇、
勒索、暴力、落藥、金錢上欺騙等問題,
又沒有新生命的誕生,
鹹濕、色慾和性行為和道德又有何關係?
問了這三條問題之後,
我們知道必須將「性」的問題分成兩部份來思考。
最初步的感覺是:
也許性行為的對錯,不在於性行為的本身,
而在性行為所造成的後果──新生命的誕生!
If the path be beautiful,
let us not ask where it leads.
( Anatole France )
《聖經裡的性經》(下)
[一夫多妻]
《創世記 6:2》指出:
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聖經在這裡談及的「性」,開始涉及「眼目的情慾」,
而這個眼目情慾的基因,依然遺傳在挪亞的後代之中,
所以2009年11月,香港就有一位神的僕人批評女傳道人:
「肥肥矮矮腳粗粗、冇前冇後唔靚既」。
所羅門之歌,聖經中的「雅歌」Song of Solomon,
則涉及男女間的愛情及「肉體的情慾」。
似乎性的目的,既有「眼目的情慾」,亦有「肉體的情慾」,
已經不僅僅是生殖了!
所羅門王懂得向神祈求智慧,
所以所羅門王是基督徒的終極偶像和榜樣。
所羅門王的父親大衛王已經有十五個妻子,
但所羅門王青出於藍,後宮數以千計。
「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
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
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
你們不可與他們往來相通,
因為他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他們的神。
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
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
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
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
《列王紀上 11:1-4》
聖經明顯地指出,一夫多妻的問題不在於妻妾人數,
而在於那些女子是否都順服耶和華。
所以只要一個人的妻和妾都是基督徒,
舊約聖經並不限定一夫一妻!
亞當是聖經裡唯一「被迫」一夫一妻的男人,
因為神只造了一個夏娃!
聖經中神喜歡的男人很多,
教徒不一定要以亞當為榜樣。
教徒當然不會休妻,但教徒絕對可以娶妾!
既然神所寵愛的所羅門王有妃七百、有嬪三百,
我們會開始思考:
到底一夫一妻這個所謂「神聖不容侵犯」的口號,
是人類自己揣摩神的心意創造出來,還是神真正的心意?
在《創世記》裡神不再造秋娃、冬娃、春娃,
是否因為夏娃太令他失望?
如果因為這個原因,結果神只造了夏娃就收工,
是否就表示神贊成一夫一妻制?
然而我們凡人畢竟及不上所羅門王,
所以根據成語考證,妻妾七人應該就已經足足夠夠。
花果山上的猴子們一向喜歡朝四暮三,
不喜歡「朝三暮四」,
有可能是因為晚上需要多一些時間休息!
俗語說「一眼關七」,這個四字詞的意思是:
一眼,最多只能夠看緊七樣東西,七個方位,
不管是「前後左右上中下」,還是「東南西北中發白」。
退而求其次,四個也好!
所以除了夏娃之外,還需要有春娃、秋娃、冬娃。
也許這就是一年有四季的主要原因。
廣告都有話:記得儲齊全套喎!
儲齊全套先至唔會有遺憾嗎。
暫且借宋代無門慧開禪師的名詩一用: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
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從事財經投資多年的人,
都知道他們需要將風險分散,才可增加勝算。
他們深刻明白:
如果一個男人在同一時間之內,只有大婆一人,
就會有嚴重的「集中風險」 concentration risk。
虔誠的教徒之中,難道沒有從事財經投資的人嗎?
專欄作家蔡瀾說:
「古人的三妻四妾,雖然對當今的女士不公平,
還是非常之羨慕的。
如果我活在他們的年代,紅燈籠高掛是免不了的,
還有四個精靈的丫環。頭上梳著雙髻,替我磨墨拉紙寫字,
閑時到青樓一遊,那才叫做快活。」
男人在經濟好時娶妾,是對妾侍負責任的表現;
男人在經濟差時娶妾,是對妾侍愛的表現;
男人在經濟好時娶妾,經濟差時又娶妾,
証明了對經濟前景及個人能力無比的信心,
是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信心,是雄心壯志的表現。
「一夜情」是越軌行為,因為只有情慾,沒有愛;
娶妾是正常行為,因為有愛又負責任。
也許每一個人的祖先,都曾經試過三妻四妾。
妾侍也有她的道理:
「個老公你既咩?妳咁惡,老公見到妳就陽痿!
你有乜野能量,乜野資格,唔畀人分享你老公?
噚晚妳唔肯同佢做,好在有我幫佢下火。」
西方人說得更有哲理:
In the end,
we only regret the chances we didn’t take,
relationships we are afraid to have,
and the decisions we waited too long to make.
《聖經裡的性經》(上)
有教會人士指出:
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
是我們信仰與道德的絕對標準,
作為一個基督教教會,
如果我們以別樣東西代替神的話語,
這就不再是基督教的教會了。
這就是為甚麼用聖經來訓練批判思維,
是極有價值的。
況且亞當和夏娃就是衰在冇腦,
沒有足夠的智慧和思考能力。
亞當和夏娃的故事警惕我們:
教徒最緊要就是向神祈求智慧!
在教會學校裡就讀的同學,
可以常常接觸聖經,是極大的福氣,
可惜大部份同學身在福中不知福,
因為欠缺了批判思維的訓練。
筆者對於生在虔誠基督教家庭,
及曾經在教會學校裡就讀,非常感恩。
[回到創世記重新反思]
創世記告訴我們:
神不知道蛇會說真話給夏娃聽,
神不知道夏娃會聽信蛇的話,
創世記這個故事除了告訴我們「神並非全知」之外,
也引出了一連串有趣和值得思考的問題。例如:
為甚麼神要創造一條「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的蛇?
為甚麼神要創造一條會說人話的蛇?
為甚麼神要將這條狡猾的蛇放在伊甸園之內?
為甚麼神要在伊甸園裡造了一棵「分別善惡樹」,
並且將秘密告訴那條狡猾的蛇?
為甚麼神要在伊甸園裡造了一棵「生命樹」,
而關於「生命樹」的秘密又不告訴那條狡猾的蛇?
為甚麼在神的眼中,「人類能夠分別善惡」不是一件好事?
為甚麼蛇可以既狡猾又誠實?
伊甸園裡只有亞當和夏娃,
即使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為甚麼赤身露體還是羞恥的?
「分別善惡」和「感到赤身露體羞恥」有甚麼關係?
那些不覺得赤身露體是羞恥的人,
是否已經擺脫了生命樹果子的影響力?
為甚麼亞當和夏娃覺得赤身露體是羞恥後,
還可以發生性行為,生兒育女?
亞當和夏娃進行的,是否「道貌岸然的性交」,
例如穿上絕大部份衣服進行性交,
在黑暗的地方進行性交,或在深夜進行性交?
我們是否可以接受「男尊女卑」這種性別歧視?
如果拒絕曲解聖經,女教徒是否應該接受「男尊女卑」?
是否應該反對女性採用無痛分娩?
十五世紀末的「獵巫運動」,被處決的有八成是婦女,
是否和「男尊女卑」的概念有關?
由於伊甸園裡沒有其他男性,
我們不能夠肯定亞當是否有同性戀傾向,
亦不能夠肯定亞當會否具備同性戀的遺傳基因,
亦不能夠肯定同性戀是否和遺傳基因無關,
換言之,
我們不能夠肯定同性戀者和造物主有關還是無關!
我們只知道「挪亞方舟」的故事裡,
洪水毀滅了所有亞當和夏娃的後代
毀滅了「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的人,
除了挪亞的一家。
同性戀者和陰陽人都是挪亞的後代!
是神篩選了他之前所造的「次貨」之後,
留下來的精英。
這些精英產品的品質控制,
應該是產品自己的責任,還是造物主的責任?
況且挪亞的後代怎可能不是亂倫的產品?
亂倫是同性戀者和陰陽人出現的原因嗎?
一切都是在神的安排之中嗎?
其後發生的「所多瑪、蛾摩拉」的滅城事件,
如果教會認為同性戀者和陰陽人是人類中的「次貨」,
那麼是因為挪亞的後代之中依然有「次貨」,
還是因為魔鬼附在同性戀者和陰陽人的身上?
那次滅城事件,由於附近所有男人都死掉,
而當時的交通又不發達,
於是就產生了羅得和兩個女兒的亂倫事件。
聖經告訴我們:
在生育的大前提下,亂倫是可以接受的。
可惜依然有基督徒說亂倫事件內容「好核突」,
會導致「天下大亂、世界末日」!
同性戀者和陰陽人的出現刺激起我們去思考:
我們是否可以接受戀愛歧視?
我們是否可以接受生殖器官歧視?
戀愛和生殖器官是否有甚麼必然的關係?
戀愛和性行為是否有甚麼必然的關係?
性行為和生育是否有甚麼必然的關係?
如果陰陽人不是人,只不過是陰陽同體的生物,
教會是否會一方面愛陰陽同體的生物,
但另一方面也歧視牠們,認為牠們有罪?
如果陰陽同體生物的父母竟然是人的話,
那麼他們生下了不是人的生物,
衍生出嚴重的道德問題,是否罪加一等?
同性戀者是否還衰過陰陽同體的生物,
因為同性戀者畢竟是人?
如果同性戀者不是神所造的「次貨」,
又不能夠證明魔鬼附在同性戀者的身上,
那麼反對同性戀的人會否是自作多情?
為甚麼神要造人?
為甚麼神要造不完美的人?
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做的,神創造不完美的人,
是否因為神本身就不完美?
還是因為創造的時候神故意將人弄得不完美?
神造人會否留下一條自我毀滅或自我進化的後著?
為甚麼神要創造一個會有地震、海嘯、旱災、風暴的地球?
為甚麼馬克吐溫 Mark Twain 會說:
A man is accepted into a church
for what he believes
and he is turned out for what he knows.
( Mark Twain )
這個問題可以肯定是人的問題,是教會的問題,
絕對不是神的問題。
《用創世記教批判思維》(七)
[挪亞方舟] (中)
☆ 有基督徒認為值得令我們高興的是,
那些最醜陋、變壞了的劣等人類都被洪水毀滅了,
只留下了挪亞一家心靈最優秀的人種,
所以我們都是挪亞的後裔,已經算是優秀的人類。
問題是:挪亞的後代是更優秀的人類嗎?
為甚麼神用洪水毀滅了不完美的人之後,
挪亞的後代依然不完美?
只需看看現時社會上,甚至地球上的人類,
就足以證明挪亞的後代依然不完美。
Is man one of God’s blunders?
Or is God one of man’s blunders?
( Friedrich Nietzsche )
西方兩位思想家提供了一些他們對「挪亞方舟」故事的看法。
The only thing that stops God
from sending another flood is that
the first one was useless.
( Nicholas Chamfort )
Often it does seem a pity that
Noah and his party did not miss the boat.
( Mark Twain )
然而新約聖經裡的《約翰一書》卻出現了這一節經文: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
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
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 2:16-17》
如果說人是神所創造的,世界也是神所創造的,
那麼照這節聖經所言,似乎神是在推卸責任,
這節經文裡所說的「世界」,究竟是甚麼意思呢?
☆ 「挪亞方舟」的故事帶來的訊息,極之豐富。
一件「挪亞方舟」如此複雜而且公開的超級大神蹟,
必須還有很多件未公開的小神蹟來輔助,才能成就。
既然需要如此多公開及未公開的神蹟來成就此事,
為何神沒有用神蹟來造挪亞方舟?
是否因為神趕亞當出伊甸園時,
聲明「亞當要終身勞苦,汗流滿面,才得餬口。」
所以禍及子孫,他的後裔同樣必須辛勞工作?
這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從通識教育科訓練批判思維的角度來看,
香港在馬灣公園建設全球唯一根據遠古所載,
以一比一的比例大小建造的挪亞方舟,
是極為有意義和有遠見的事情,
因為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實地感受尺寸來思考的機會。
根據聖經的記載:方舟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據悉挪亞方舟分上、中、下三層,工程極之浩大,
究竟需要多少 [工人乘以工時] 來完成,
以當時的科技,建造方舟的時間是否需要用上一百年,
這是一個很好的造船工程研究題目。
[眾多的必須假設和猜想]
關於挪亞方舟所保存的生物,我們只知道:
1. 神放過了海洋生物,所以方舟上只有陸、空生物。
2. 早期那些動物近親交配,不會產生嚴重的遺傳問題。
3. 方舟上也許會有陰陽人這種並非人類的生物。
4. 挪亞一定曾經往全球去搜捕稀有的生物,
並且熟悉牠們的飲食和生活習慣。
5. 必須假設完全沒有動物吃動物的情況出現。
6. 方舟上也許會有恐龍這種生物。
如何保存恐龍及令牠們不吃其他動物,
的確是一個大大的問題,是否需要天使的幫忙?
7. 居住環境擠迫、糧食是否足夠,如何處理排泄物,
和預防動物生病,是四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8. 如果為了簡便起見,要求所有動物同舟共濟,
能夠吃同樣的食物,例如海洋生物,
就需要懂得在洪水從地上漸退的一百五十天內捕魚,
或者需要假設有另一個等同五餅二魚的神蹟。
9. 原來動物還需要分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
因為聖經說挪亞踏足旱地之後,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

但如果基督徒否認有進化論,那麼方舟究竟需要有多大,
才可以載下這麼多陸、空生物和牠們的食物?
這是一個很好的生物和數學研究題目。
如何安排動物在擠迫的環境居住在一起,固然是一個問題,
但如何處理方舟上所有生物那六十一天 (40+7+7+7)
的糧食和排泄物,也是一個問題。
所以我們也許應該「猜想/假設」挪亞方舟上的動物,
有可能得到眾多天使的幫忙,在這六十一天裡進入冬眠狀態,
完全不用吃,不用拉,不需要運動和獵食,
因為方舟上只有八個工作人員:
挪亞,挪亞的妻子,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和兒媳。
否則「挪亞方舟」裡分發不同食物和去除排泄物的設計,
一定要巧奪天工,效率出奇地好,或者由天使負責這兩大任務。
如果為了簡便起見,
要求所有動物同舟共濟,能夠吃同樣的食物,
更加必須假設完全沒有動物吃動物的情況,
就需要假設有另一個等同五餅二魚的神蹟。
如果動物沒有進入冬眠狀態,又沒有天使幫忙,
那麼我們也許要假設另一個小神蹟可能曾經發生過:
方舟裡動物的呎吋曾經大幅度地縮小!
一旦有了這個小神蹟,就能夠一次過解決:
居住環境擠迫、糧食不足和處理排泄物的三大問題。
所以我們必須相信一個大神蹟之中包含了很多小神蹟。
筆者是相信有神蹟的,筆者只是不相信愚蠢基督徒的解釋。
最後,還有一個值得思考的課題:
為甚麼神不重新創造所有的生物而要挪亞這麼辛勞。
關於挪亞,我們只知道
1. 他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
2. 挪亞與神同行。
3. 挪亞生殖能力超強,在五百歲時生了閃、含、雅弗。
4. 挪亞造方舟時已經超過五百歲。
5. 洪水退後那年,挪亞六百零一歲。
6. 挪亞會釀酒,又會飲醉酒。
7. 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
8. 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
差一點就超越瑪土撒拉的九百六十九歲。
洪水雖然不會再來,但洪水和挪亞方舟的故事,
依然可以用來「恐嚇/教訓」現代的羔羊。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但那日子,那時辰,
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
惟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
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
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
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
《馬太福音 24:35-39》
讀者們不妨參考自視為科學家的培正中學畢業生兼神棍吳宣倫,
在2013年如何混雜真假資訊和思考方法,討論挪亞方舟的故事,
並且意圖左右逢源,欺騙愚夫愚婦。
挪亞方舟的十萬個為什麼 (1) part 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rPvahy0FNo
挪亞方舟的十萬個為什麼 (1) part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ow0T2x2uOM
Jesus was a Jew, yes,
but only on his mother’s side.
( Stanley Ralph Ross )
還有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課題:
既然耶穌基督是在中東誕生,那麼祂當然不可能是白人,
祂的膚色是否應該是古銅色或者咖啡色?